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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山村旧改进展「七零之走出大杂院」

来源:   2023-11-30 18:17:04

宝盛公司与两家股份公司签订了集体补偿协议,仅一个多月就完成了加新华公司十六年未完成的事项。

吉大旧村两股份公司分别召开股民大会,高票通过更换开发实施主体。

近日,吉大村民叶阿姨反映称,近期听到关于吉大旧村改造项目的一些谣言,村民人心惶惶,严重影响旧村改造的推进,拖延了十六年的项目已见到希望之火,担心又因此被浇灭,叶阿姨万分焦急。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此我们走访了村民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吉大旧村两股份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珠海市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和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2018年1月30日分别召开股民大会,高票通过有关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是终止珠海市加新华房产有限公司作为吉大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实施主体;

二是确定珠海市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吉大旧村改造项目新的开发实施主体。

村民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争取早日回迁,走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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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辛酸等待

叶阿姨十分感慨地说,本应三年左右就向我们交付回迁房,就算是拖延一两年我们也能接受,但是没想到一拖十六年。

叶阿姨十分感慨地说,吉大旧村改造实际上从2002年就开始了,当时整条村分别由两个开发商负责改造建设,其中一个开发商早在2008年就把回迁房建好了,也就是现在的新光御景山小区,但自己的新房却连个影子都没有。她说,自己和村里人曾经十分信任这家叫“加新华”的开发商,没想到会拖这么久。本应三年左右就向我们交付回迁房,就算是拖延一两年我们也能接受,但是没想到一拖十六年。

叶阿姨回忆说:十几年前就听说当时政府要从开发商手中收回这块地重新招标,但当时大家被蒙蔽,仍相信加新华,愿意再给加新华机会改造吉大旧村,为此村里还两次组织大家集体签名请求政府继续让加新华开发,但没想到村民的信任换来的却是加新华的一再拖延。

而说到回迁,十六年来,吉大旧村受影响的400多户村民人人都有说不尽的心酸。村民曾先生说,当年搬出来的时候都想着三五年就可以喜迁新居了,谁也没想到在外一住就是十六载,作为一个老珠海年年都租房住,在公司里硬是从人人羡慕的小“土豪”熬成了人人笑话的老“珠漂”。

村民陈阿姨说,自己搬出来的时候女儿在上小学,如今连女儿的儿子也快上学了。更有80多位村民没有等到回迁的那一天,怀着回家的梦想带着遗憾在出租屋离世。88岁的韦阿婆一直等到去年始终没有等到这一天,临终前还在念叨着想要回祖屋看一看,想知道新家是什么样,在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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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坷的回迁之路

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吉大街道办多次召集加新华公司与两家股份公司协商,但加新华公司全然不顾早在2001年投标时就立下的回迁房建设周期承诺,更不顾在外漂泊十几年村民生活的艰辛,在限期内仍未达成协议。

针对叶阿姨反映的情况,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吉大街道办等相关单位提供了有关资料和档案。吉大旧村改造项目属于2000年市政府决定实施全面改造的香洲主城区范围内的26个城中旧村之一,该项目分为S1S2和S3两个地块,于2002年启动实施。其中,S3地块已于2008年完成改造(即新光御景山小区),S1S2是村民反映的迟迟未启动改造的地块,中标开发商是珠海市加新华房产有限公司。

根据2001年项目招标书,S1S2项目回迁房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月内完成建设(即2005年内完成)。但是直到2005年底,吉大旧村两个项目都未能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珠海市改造城中旧村建设文明社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改建领导小组”)于2005年12月31日举行城中旧村改建项目现场会议,明确要求两个项目必须在2006年3月31日正式开展回迁房建设,逾期政府将重新审核开发商的改建资格,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以确保回迁房建设顺利进行。其后,负责S3地块回迁房建设的开发商加快进度,于2008年完成了全部回迁房建设,而负责S1S2地块的加新华公司却罔顾政府的限期要求,无视村民的权益和期望,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旧村改造,导致村民回迁无望。

为了推动吉大旧村S1S2地块改造,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协调,但均因加新华公司不作为而未取得预期效果。2006年6月7日和2007年6月15日,市改建领导小组两度研究,要求加新华公司必须在2007年内启动回迁房建设,否则政府将采取果断措施,重新招标确定开发商或由政府出资先予建设回迁房等,以保障被拆迁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之后就出现了前面叶阿姨所说,在政府相关部门计划取缔加新华公司的实施主体资格时,吉大旧村村民两次在请愿书上签字,两次将加新华公司的实施主体资格保了下来。但是,结果依然令人失望。

戏剧性的变化发生在2009年。当年1月,吉大旧村S3地块的改建项目新光御景山回迁房完工并在春节前完成回迁,相比之下,吉大旧村S1S2地块的村居民反应更加强烈,多次到市、区政府上访,要求尽快回迁。

吉大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回忆说,2009年11月、12月,吉大旧村的两家股份公司———日昇公司、富泓公司分别致函加新华公司和珠海市香洲区改造城中旧村建设文明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改建办”),要求开发商立即筹措足额回迁房建设资金,在2010年2月前明确开工时间,否则收回项目开发权重新招标。

此后,政府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加新华公司和两家股份公司谈判,但吉大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每次前往加新华公司做工作,该公司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始终未能拿出诚意,未能完成与村集体的拆迁补偿谈判。2017年,为推动这一片区的旧村改造,解决开发商与村集体谈判的争议焦点,市、区政府提出,给予项目政策优惠扶持,并要求加新华公司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集体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此后,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吉大街道办多次召集加新华公司与两家股份公司协商,但加新华公司全然不顾早在2001年投标时就立下的回迁房建设周期承诺,更不顾在外漂泊十几年村民生活的艰辛,在限期内仍未达成协议。

一次次地希望,又一次次地失望,村民们终于对加新华公司彻底失去了耐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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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开发理念矛盾重重,项目举步维艰

2018年1月23日,“加新华公司”发生了一起离奇的盗窃案,公司保险柜不翼而飞!“加新华公司”公章被盗一事,令村民们对“加新华公司”彻底绝望。

据加新华公司股东王俊成介绍,长期以来,加新华公司两位股东张向文、王俊成由于在项目开发理念、对待吉大旧村老百姓的态度、与政府合作的方式等方面存在严重分歧,致使项目在回迁房设计、资金安排、建设计划等方面一直没有统一意见。

2010年后有一段时间,作为加新华公司总经理,王俊成独立运作推进吉大村旧改项目,推动完成了加新华公司与日昇公司的《吉大旧村改造集体利益补偿协议书》的签订,其工作态度受到了村民们的广泛认可。但长期以来,由于张向文的掣肘和不配合,以及受加新华公司公章共管制度制约,最终王俊成未能继续推进和完成吉大村改造项目。

王俊成还透露:面对项目的举步维艰,我曾提议让张向文收购我手中的股权,或者我收购张向文的股权,或者两人一起将项目打包卖给别人,这三个方案张向文都不同意。后来,项目越拖延,村民意见越大,上访的人越多,公司面临的压力也越大,随时都有失去项目的风险。

此外,公司每年光支付给村民的租金补偿款就超过一千五百万元,我觉得公司继续下去对公司及股东都是一种损害,再考虑到公司公章共管等一系列制度也让公司陷入僵局,于是在2018年年初我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结果我起诉后没几天,加新华公司就发生了盗窃案。

据调查发现,2018年1月23日,“加新华公司”发生了一起离奇的盗窃案,公司保险柜不翼而飞!王俊成方面迅速报了案,案件很快查明,原来是张向文指使人抬走了!

一知情人士表示,这个保险柜里存放着加新华公司的公章,公司成立十五年来一直都是由张向文和王俊成各持一把保险柜钥匙进行共管,需两人一致同意方可打开保险柜并使用公章,任何一人均无法单独使用公章,且该共管制度未经二人一致同意,不能变更,相关制度已经在加新华公司《章程》和2003年4月3日的董事会决议中明确。

而张向文抬走保险柜后,立即找人撬开保险柜并擅自取走公章非法使用,损害了加新华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为此,王俊成被迫向法院申请扣押公章,法院最终于2018年2月27日扣押了公章。

该知情人士还透露,公章被扣押后,张向文几次向法院申请要求使用公章,法院尊重公司的意思自治以及公章十五年来的使用惯例,因此并不对具体的盖章申请进行审查,只要求取得王俊成的同意方能盖章。而王俊成方面则对其中符合加新华公司利益的盖章申请予以同意(如委托律师代理出庭应诉的《授权委托书》、《民事上诉状》),但对其中可能损害加新华公司利益的盖章申请予以拒绝。对此,张向文又想出了用超过半数同意的股东会决议来否定加新华公司公章共管制度的主意。

“加新华公司”公章被盗一事,令村民们对“加新华公司”彻底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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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合法权利 争取幸福生活

表决结果经公示通过后,两股份公司正式向市、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政府确认终止加新华的实施主体资格,同时确认宝盛公司的实施主体资格。

据吉大旧村两家股份公司相关人员介绍:苦等十六年,回迁无望,村民要求终止加新华公司开发资格,选取新开发主体的呼声日渐高涨。

“三年还是五年?加新华公司连什么时候回迁的承诺都给不了我们,还扬言自己改不了,就留给儿孙改,我们凭什么还相信他!”村民叶先生说。

于是,吉大旧村两股份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珠海市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和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2018年1月30日分别召开股民大会,高票通过有关议案并形成决议:一是终止珠海市加新华房产有限公司作为吉大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实施主体;二是确定珠海市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吉大旧村改造项目新的开发实施主体。村民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争取早日回迁,走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表决结果经公示通过后,两股份公司正式向市、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政府确认终止加新华的实施主体资格,同时确认宝盛公司的实施主体资格。据此,2018年2月9日,市改建办依法依规作出《关于终止珠海市加新华房产有限公司作为吉大S1S2地块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2018年3月20日,原珠海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关于终止供应加新华公司吉大旧村S1S2地块改造项目用地的告知书》。

2018年4月18日,原珠海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关于终止供应珠海市加新华房产有限公司吉大旧村改造项目76066.46平方米商业、住宅用地的决定》。2019年2月9日,市改建办向原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关于注销珠海(2004)准字第049号的函》,同时向原珠海市住规建局发出《关于注销珠海(2004)拨字第026号的函》。

“该项目开发主体的变更依法合规,顺应民意。群众利益无小事,早日回迁住上自己的新房,就是村民对美好生活最大的向往。作为政府部门,我们将以此为目标,全力推动吉大旧村改造项目早日建成。”吉大街道办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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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改造渐入正轨

目前,吉大旧村原本坑坑洼洼的旧村址已经填埋平整,杂草丛生的土坡已经被清理干净,现场已经进驻了部分施工设备,遗留老屋也已经开始清拆,荒芜了十六年的土地,终于有了开始建设的气象。

宝盛公司被确定为新的实施主体后,吉大旧村改造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8年3月26日,宝盛公司与两家股份公司签订了集体补偿协议,仅一个多月就完成了加新华公司十六年未完成的事项。

同时,宝盛公司逐步与吉大小学及其他拆迁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重启清拆工作,平整项目用地,启动规划设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宝盛公司承诺四年内给我们回迁房,我们终于看到了希望,但加新华公司不干正事,在这个节骨眼上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开发,我们怎么可能还相信这种言而无信的人呢?”村民曾伯气愤地说。

富泓公司董事长吴淑贤痛斥加新华股东张向文:“为了阻挠项目开发建设,拖延回迁房建设时间,张向文指使他人恶意向政府纪检部门举报,说她收取加新华公司250万元好处费。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实调查,该笔费用实际是在加新华公司违约,没有按时交付回迁房的前提下,25户与加新华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村民,共同起诉加新华公司要求支付违约赔偿案件的和解补偿费用,另外,张向文还说我向他索要2000万元,这些都是对个人的诽谤、污蔑,已经对她个人声誉造成严重的影响,为此她将举起法律的武器向相关责任人追诉法律责任。”

“我们相信,法院一定会充分考虑村民的合法诉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作出判决”,对于加新华公司提起的诉讼,政府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如此表态。

“对于张向文的举报和上访,我们将一一予以核实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如此表态。

目前,吉大旧村原本坑坑洼洼的旧村址已经填埋平整,杂草丛生的土坡已经被清理干净,现场已经进驻了部分施工设备,遗留老屋也已经开始清拆,荒芜了十六年的土地,终于有了开始建设的气象。宝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项目推进还面临一些困难,但为了能尽早完成回迁房建设,让漂泊在外已久的村民们早日重返家园,公司愿意尽最大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入夜的吉大,灯火辉煌。这片位于整座城市核心片区的土地,如一块安静的璞玉,静静地躺在灯海里,等待着自己华丽转身的那一刻,惊艳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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