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无房户政策「温州购房政策最新消息2021」
来源: 2023-11-20 10:16:30
昨天,温州市住建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公告,据文件内容,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最低持有比例可达50%,大大减轻了购房及贷款压力,并且10年后也可直接转让持有股份比例,无需回购剩余比例。若中途想购房商品房,也可向代持机构申请回购持有的份额。
同时共有产权住房的筹建范围也比较广,即可以是新建国企代建的住房,也可以是商品房配建房源,亦或者是现有已配建的政策性用房、安置房等其他社会房源。
意见稿中还提到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享有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看来温州房地产市场不见起色,官方又针对刚需客群释放了一波福利。
下面来看下具体细则。
(1)公有产权住房来源:
①划拨土地集中新建。由具有开发资质的国有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使用权划拨至该国有企业名下。
②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在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出让中按一定比例直接配建的。
③既有房源转用。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的政策性住房(人才住房)、拆迁安置房或其他社会房源,可以按规定程序转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2)共有产权住房面积段:户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可适当建设90-120平方米的户型。既有房源转用的,可不受前述户型面积限制。
(3) 共有产权住宅价格:预售的共有产权住房基准价格参考相近时期、相邻地段、相似类型的商品房市场价格。既有住房转用的共有产权住房基准价格参照相近时期、相邻地段、相似类型的二手住房市场交易价格。
(4)共有产权住宅份额:购房家庭产权份额比例不低于50%且不高于80%。购房家庭可按50%、60%、70%、80%四个等次自主选择持产权份额。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由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以下简称代持机构)持有。政府产权份额以不高于市场租赁价格租给购房家庭使用。
(5)申请人条件
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市区居民户籍连续5年(含5年)以上;
(二)在市区无房产(含申请前5年内交易登记的房屋,下同);
(三)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家庭财产应当符合规定条件,具体条件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来源:温州房产圈
市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5年(含5年)以上;
(二)主申请人在当地登记注册的单位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5年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申请前12个月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二)在市区无房产;
(三)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家庭财产应当符合规定条件。
(注:共有产权住房以主申请人及配偶、未婚子女作为一户申请购房家庭。35周岁(含)以上的单身申请人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共有产权住房保障。)
(6)共有产权住宅贷款:购房家庭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性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及住房组合贷款等付款方式。
购房家庭产权份额抵押的主债权范围仅限于购买该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贷款,不得办理购买购房贷款之外的抵押贷款。
(7)产权交易: 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的,可将其产权份额上市交易。代持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购房家庭方可向他人转让。转让后,住房性质转为普通商品住房。购房家庭、代持机构按产权份额分割销售收益,相关交易环节税费按产权份额分担。
(8)回购管理:购房家庭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可向代持机构提出回购其份额的申请。
购房家庭在本市新购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户籍全部迁离市区的;非本市户籍购房家庭居住证全部被注销(因户籍迁入市区导致被注销的除外);购房家庭因重大家庭变故需要筹集资金的;购房家庭产权份额因购房抵押贷款合同违约被司法处置的;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含5年)的,回购价款为原销售价款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如届时市场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以市场价格回购;满5年以上的,回购价款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增购价格执行。
(9)其他购房需求:购房家庭购买其他住房的,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应当在办理其他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前,申请先行上市转让共有产权住房,或者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或者由代持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回购购房家庭产权份额。
本次政策中规中距,面向的是愿意待在温州定居的刚需中的刚需客群,提供的房源面积段多为90-120㎡,符合刚需客户的需求。
该批房源的价值点除了较低的购房成本之外,还能享受与商品房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如果是位置不错的共有产权房,也可以当做学区房来看,性价比就不错,另外还有配套不错、周边工作机会多的房源也会有性价比。同时由于持有比例较低,若后期房源跌价,个人财产的损失程度也相对较小。
若后期考虑另行购置房源,也可向代持机构进行回购对应共有产权住宅份额。当然了,不满5年代持机构的回购价款,会加上按照央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当时市场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以市场价格回购。
满5年及以上回购价格由市、区(产业集聚区)发改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住建等部门对增购价格进行市场评估,每年公布一次。
总的来看,这项政策是尽可能扶持无房户,符合“人人有房住”的基调。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冲击不大,毕竟10年后才会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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