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的定义是什么 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你最想知道的18个问题都在这里了
来源: 2023-11-03 12:16:3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马上就要实行啦!这个和钱袋子息息相关的政策是大多数人所关心的,但也因为太复杂,让不少人表示“看不懂”。
周到君为此收集了18个“人气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12月24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在官网上的问答,为大家提供一份尽可能简单的Q&A!
1. 需要去税务大厅申报吗?不需要。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各省税务局网站、填写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完成填报。
在12月24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为大家介绍了4种申报方式:
具体填报方式有四种:一是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二是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税务局网站上下载。
2. 为什么App现在不能申报?个人所得税App暂时只能用来实名注册,全部功能将在今年的12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
3. 申报时需要提交材料吗?不需要。申报阶段只需要填写相关信息,不需要给扣缴单位或税务机关提交材料。
同样在12月24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说:
报信息就是无论您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在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仅需填写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即可。
4. 如何进行核实?在信息核实这方面,主要靠的是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公安部门提供户籍人口基本信息等,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等,教育部门提供学生学籍信息等。
但是,也有部分资料是需要自己留存材料的。这份清单包括但不仅限于: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这些规定: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二五条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第二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以下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附国家税务总局《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50答》:
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5. 个人工资不达5000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还要不要采集?别忘了还有年终奖和其他来源收入。如果你判断全年的收入加起来都不会达到征税的标准,那么就不必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附国家税务总局《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60答》:
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6. 年终奖如何计算个税?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根据月度税率表计算需要缴纳的个税。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可以先从年终奖中减去一部分补足5000元,再按照前述方法计算。
附国家税务总局《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60答》: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7. 明年1月申报扣除是否来得及?申报当月即可扣除。来不及的话可以在次月补扣,补扣不完可以在第二年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在12月24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说:
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享受,纳税人申报就能扣除,而晚报可以补扣。另外少扣可以退税。
8. 扣除需要每个月办理吗?不需要。扣除中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五项,员工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大病医疗则是按年扣除税收的项目,需要来年自行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意思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附《广东税务部门权威解答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个热点问题》: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五项,员工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但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大病医疗扣除需要来年自行进行“汇算清缴”。
9.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全日制教育的属于子女教育,由父母扣除。非全日制教育的属于继续教育,由本人扣除。
附国家税务总局《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60答》: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10. 首套房的定义是什么?你是否能享受房贷扣除,关键在于房贷利率是不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具体可参阅贷款合同,也可咨询贷款的银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1. 房产证没你的名字,但是正在还房贷,可以享受房贷扣除吗?可以,但是婚前婚后购买的比例不同。婚后购买的房子,可以任选夫妻中的一方扣除;婚前购买的房子,可以选择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房贷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月。
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2. 可以同时享受租金和房贷扣除吗?不能。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国家税务局规定,直辖市、省会(首府)、计划单列市及经国务院确定城市的租金扣除的额度是1500元/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3. 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只要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的租房合同,就可以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14. 3岁以下的孩子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不能。子女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两个阶段,其中,学前教育指的是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15. 二孩子女教育也可以扣除吗?可以扣除。根据广东省税务局的解读,二孩子女教育也满足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子女教育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月/每个子女。
16. 父母中只有一方年满60岁可以扣除吗?可以。扣除的条件是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
17. 可以同时享受赡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扣除吗?不可以。无论老人有几个,赡养老人扣除的额度都是2000元/月。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多个子女可以均摊、约定或指定分摊,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月。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60答》:
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18. 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