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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错劈了一个好人「诡罪笔记 小说」

来源:   2023-07-27 18:17:06

呼延云

光绪四年七月十三日的傍晚,无锡城中突然飘散起一股浓烈的硫磺气味。在一处私塾里上学的学生们闻到了,都有些惊惶,其中一个姓计的跟其他人说:“我今日微觉寒噤,不知何故?”就在这时,“忽迅雷闪电,挟狂风骤雨而来,其势震荡汹涌,如百万甲兵从空而下,又如排山倒海之声,内外房屋,辖然洞开,虽有木闩铜锁者,皆自解脱”!就在这时,一个巨大的霹雳从天空落下,在学堂里炸响,吓得所有同学都伏倒在地,“雷声殷殷,如千百火星散进一室。又如无数烛龙,闪烁不定”。塾师怕雷火烧毁房屋,赶紧带领大家灭火,待火光熄灭后,发现那个姓计的学生已经被震死了……

姓计的学生之父“以其子被雷击为大耻”,写下数千余言的冤单,贴在家门外面,表厥其子之无罪。但无锡城里对这一命案依旧议论纷纷,因为当天打雷之时,“有一大火球堕入东邻邹氏之大庭外,旋腾跃而上,从一人头上滚过,其人并无所苦……若以西人电气之说当之,则雷似有所专注”。所以,人们还是认为雷击计某“并非偶然相触者”,甚至有好事者专门去搜寻计某生前有什么劣行,怎么找都找不到,最后,大家的结论是“此子前生必负大罪孽,或是大奸慝而幸逃显戮,漏天网,故于今生致罚焉”……

被晚清著名学者薛福成记录在《庸盦笔记》中的这则事件,充分说明了一点,那就是古人有个挥之不去的执念——“雷青天”不会冤枉好人。

敦煌藏经洞流失海外的绘画珍品,此图展示了雷神出现在围着一圈大鼓的圆形里

一、盗窃:天雷毙命有原因

在很多人的意识中,“雷青天”惩处的主要恶行是不孝,毕竟一说起不孝子,人们最爱加的定语就是“那个天打五雷轰的”。但事实上,在古代笔记里,“雷青天”最爱“断”的案件主要是盗窃——当然,这种盗窃造成的后果不止是财物的损失,往往还要赔上失主或相关人的一条或几条性命。

在《庸盦笔记》里记载着这样一件事:同治戊辰年间,合肥有个穷人,实在活不下去了,“步行二十余里告贷于戚友家,得米数斗、钱两贯以归”。路上迫于饥渴,到一村户家乞讨,恰逢这家的主人外出,其妻张氏很可怜这个穷人,便请他进院子里吃饭,那穷人顺手将贷来的钱米放在门口,吃完饭出来一看,钱米居然都不见了。张氏见他痛不欲生的样子,“遂给以钱米如原数,并畀一器使担之”,穷人感泣而去。等到这家的主人回来后,突然听到村子里流传的谣言:“谓张妇有外遇,并以私给钱米为证。”丈夫便问妻子怎么回事,妻子如实说了,他却不信,叱责妻子不贞。张氏无以自明,遂自缢。不久那个穷人来到村子,找到其家,归还借用的盛米之器,听说张氏已死,“遂痛哭,力白其诬”。张氏的丈夫这才醒悟过来,泪下如雨,不由得对天长呼:“善人遭诬,何天道之无知耶!”刹那间天空黑云弥漫,迅雷骤作,追着村里一个秃子击打,那秃子吓得魂飞魄散,跑到他们面前跪倒,承认是自己偷了穷人的钱米并在村里散布谣言嫁祸张氏。说完霹雳一声,秃子被雷活活劈死了。

《庸盦笔记》

像这种盗取他人钱财导致被盗者死亡,最终惹怒雷神的,还有《子不语》中的“乌程案”。乌程有个姓彭的人,“妻病子幼,卖丝度日”。这一天他背着一捆丝到丝行求售,因估价不合,就将丝放在柜台上。这时出入卖丝者甚众,一不留神,那捆丝不见了。彭某拉着丝行的人去打官司,行主说:“我数万金开行,肯骗此数千文丝乎?”官府觉得他言之有理,便不予追究。彭某郁郁不乐地回到家,恰好儿子在门口玩儿,看见父亲卖丝回来,以为一定给自己买了好吃的,迎上去就要。彭某正心烦意乱,给了儿子一脚,谁知踢到要害,儿子竟被踢死!彭某绝望中跳了河,其妻也自杀身亡……三天后,雷雨大作,一声巨雷将路过彭某家门口的三个人击倒。少顷,其中一人苏醒过来,供称被击死的两个人是扒手,偷了彭某的那一捆丝,“丝在我店卖出,派分我得钱三百,彼二人各得二千”。此人的一条腿被雷电击残,而那两个扒手则一命呜呼。

《里乘》里记载的一桩案件也与丝绸有关,但被盗的不是生丝,而是卖丝的钱。太湖西洞庭山有个叫“后堡”的村子,“人烟辐辏,多以织绸为业”。有个湖州人,每年蚕熟时节,都会以舟载茧网到后堡来贩卖。道光十三年六月,他担货到了后堡村,让十三岁的儿子留在船里,后堡村两个女孩与这男孩相熟,便来找他玩儿。湖州人卖完了丝,回到船上,正想返乡,“以风逆不能解缆”,便将卖丝得来的十二元大洋放在一个盒子里,自己回到岸上去办事。等他回来时,发现那些大洋不见了,“怒诘其子,鞭之几死”,村里的人们再三劝说,湖州人才含泪解缆归去,路上又痛责其子,儿子一时想不开竟投水而亡。湖州人回到家,“既痛子死,又以失资无以为生”,跟妻子也相继投缳自尽……当月二十四日,忽烈风暴雨,雷电大作,后堡村的一户人家突然遭到雷击,并燃起大火,村民们将火扑灭以后,见那两个经常跟湖州人的儿子一起玩的女孩“手扶瓷坛,跽死院中,两太阳穴各洞如针孔,血水涔涔然流出”,再一翻那瓷坛,发现湖州人丢失的那十二块大洋就藏在里面。

二、杀婴:巨雷劈死不容情

后堡村雷击案发生后,其实是有“不同观点的”,有人说两个女孩虽然偷盗,但“天之所罚,无乃太刻”,但作者许奉恩认为:“上天好生,于人命尤极珍惜。无论二女有心无心,而某叟一门由失资绝灭净尽,则惨莫惨于此矣”,所以上天给予她们的惩处是公正的。

虽然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者,绝不宽赦,但“雷青天”对残害儿童的案件,“处置”起来更加冷酷无情。

清代学者汤用中所撰笔记《翼駉稗编》记载:“粤东永安县生女溺弃,相习成风,虽经大吏屡次严禁,县官捐建育婴堂,城坊稍知感化,而乡曲恶习如故。”有位姓李的老人,儿媳怀孕不久,儿子就病故了,李翁对儿媳说:“生男固佳,生女亦足慰,切勿溺弃。”恰好儿媳的娘家有事,她需要回去一趟,路上因为轿子颠簸,“胎动,遂产母家”。产妇昏卧了一阵子才醒来,问孩子呢,她的哥哥说是个女孩,已经溺弃。产妇悲痛欲绝。这时李翁得到儿媳生产的消息,匆匆赶来,听说了孩子被溺弃的噩耗,痛不欲生,踉踉跄跄往家走,途经一个池塘,忽闻啼声,“一新产儿浮水上,尚未死”。李翁便将孩子捞起,带回到儿媳家,想让她收养,谁知儿媳的哥哥一见那孩子就变了脸色,“忽暴雷一声,立震仆”!李翁才醒悟过来,这个孩子就是他的孙子,儿媳的哥哥是贪图妹妹家的财产,“欲绝其嗣而穰其产也”!

《里乘》中的“雷击邵伯民”一文,与此案相类。有个哥哥生了重病,拉着弟弟的手说,你嫂嫂快要生了,如果是男孩,你教他好好读书,如果是女孩,你将来为她择一快婿,我也就能瞑目了。弟弟答应了。不久哥哥去世,其妻分娩,“视呱呱者俨然男也,心大快慰”。这孩子看上去十分健康,但总是啼哭,怎么都哄不好,请医生来看也不知原因,生下来三天就死去了。孩子的母亲抱尸恸泣,几不欲生,旋即将小叔子找来,说自己要追随丈夫和孩子于地下,将来我们家的所有财产都归你了,说完开始绝食,“粒米勺水不入于口,终日嚎啕恸哭,血泪俱枯”。这时恰是冬月,“朔风怒号,黑云四合,气象愁惨,忽霹雳一声,天顿晴霁”。再一看,小叔子和接生婆都被雷劈死,两人“各手持元宝一枚,脐针则拔插妪额,其半入骨,血缕缕犹未绝也”……原来这个弟弟贪图哥哥家财产,于是以五十两银子贿赂接生婆,“为嫂接生时,悄以花针纳儿脐中,而他人不知也”。

《里乘》

《里乘》的作者许奉恩还写过发生在他的家乡安徽的一件事:定远县有个名叫北炉桥的地方,“有客冬月赁车过桥上,闻下有呱呱声,异而觇之,则席裹男婴存焉”。客商心生恻隐,便对车夫说:“我在办事的路途中,无法抚育这个孩子,你是本地人,如果知道哪里有乳母愿意哺育并收养他,我愿意拿出五十两白银来资助。”车夫说,我的妻子刚刚生了个女儿,“将此儿与女共哺,他日长成,即为螟蛉,不亦可乎?”客商一听十分高兴,将孩子交给车夫,并给他五十两银子。那车夫抱着孩子往家走,路上经过一条河,顺手将孩子扔进河里,把那五十两银子吞为己有。第二年三月,车夫突然被雷劈死,背上的雷击纹看上去颇像“贪财伤命”四个字。

三、辱女:暴雷击倒奸污犯

在妇女权益受到损害时,“雷青天”也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绝不留情。比如李庆辰的《醉茶志怪》中写通州有甲乙二人,“寓邑之河北客店,日以唱曲糊口”。有一天外面下起了暴雨,甲乙二人来到一个肉铺里避雨,天上雷电交加,檐溜如泻。甲对乙说,这里离咱们住的客店不远,不如冒雨前行,不然等天黑了,道路泥泞又看不清楚,更难走道。乙同意了,“二人甫出肆门数武(不远的意思),霹雳一声,二人骈受雷击”。众人等雷电稍歇,过来一看,二人早已毙命,“一胸有小孔,一背上亦如之”,再仔细一打听方知:“此二人者,阳以度曲为名,暗诱人家子女,卖银以供赌博,昨自通州拐二女,已鬻诸青楼矣!”

拐卖妇女的尚且如此,奸污妇女的就更是难逃“天雷报”。《秋灯丛话》中写一位姓黄的书生,年幼时父母俱亡,长大成人后迎娶一位王姓女子为妻。恰在迎亲这天,他遭到远方亲戚的诉讼,被捕快抓去,临走前央求邻居的老妪照顾新妇。黄生的同窗张某闻听此事,买通那个老妪,晚上假装是黄生,与新妇寝。“越数日黄归,妇知为人所诳”,羞愤之下投缳而死。“逾年,邻妪及张同日为暴雷击死。”

《秋灯丛话》

在《子不语》中,写过一桩类似的事情。常州一个名叫王三的讼棍,此人平素为非作歹,恶名昭彰,新任知府董怡曾刚刚到任,便要捕拿他,王三走投无路,便躲到他的弟弟家。其弟乃武进生员,正在娶亲,新人刚刚入门,“而差役拘王三不得,遂拘其弟往,管押班房”。王三知道自己一时无碍,便起了淫心,“乃夜入弟室,冒充新郎,与弟妇成亲”。第二天,差役将王三的弟弟带上堂,董怡曾“见是柔弱书生,愍其无辜,且知其正值新婚,作速遣还,宽限一月访拿王三”。王三的弟弟回到家,赶紧去向新娘解释自己昨晚为什么没有来与她洞房。“妻方知此是新郎,昨所共寝者非也,羞忿缢死。”其岳家听说凶讯,上门来吵闹,却又因为事情污秽,不敢传扬出去,只好说:“我家所陪赠衣饰,须尽入棺中,我才罢休。”新郎一家人哀痛不已,一一从命。谁知王三听说后,又动了盗墓的念头,打听到新娘下葬之处,前往发掘,“取其珠翠首饰藏裹满怀,将奔上路”。这时忽听空中霹雳一声,王三被劈中而死……

众所周知,雷电伤人是概率极低的偶然事件,之所以成了古人心中“恶有恶报”的必然规律,完全是因为那时官场腐败,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正义很难及时得到伸张,何况还有诸多流氓无赖,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他们作恶多端却无法可治,最终不仅害人性命而且逍遥法外,深为大众所痛恨,只能用“应该天打雷劈”的解恨之语来泄愤——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些落在纸面上的一声声霹雳,掩饰的不过是现实生活中的一声声叹息。

责任编辑:顾明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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