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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宜居家园「高密市2021年重大项目」

来源:   2023-07-19 18:17:11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生态,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优居服务,全面打造人才“宜聚”城市,现就实施高密市“金巢”优居计划公告如下:

一、保障范围

来高密市就业或创业、符合《高密市人才分类目录》(附件1)规定的A-F类人才。其中,博士学位人员需在我市企业、医院、学校就业或创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我市企业以及医院、学校一线岗位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需在我市企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1日以后出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照上述相应类别执行。学校医院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暂不享受该政策。

二、房源筹集

“金巢”优居计划覆盖全市房源,市住建局统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制定房源供应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政策实施有效期内共推出1000套房源(附件2)。

三、购房优惠及办理流程

(一)优惠标准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依据人才类别分档享受购房价格优惠。购房时市场价格为市内各售楼处对外公示的房屋价格,不与其他优惠活动重复享受,储藏室、停车位等不享受优惠。

1.A类人才,免费赠予1套住房,最高1000万元;

2.B类人才购房,享受市场价格50%的优惠,最高100万元;

3.C类人才购房,享受市场价格40%的优惠,最高60万元;

4.D类人才购房,享受市场价格30%的优惠,最高50万元;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教师岗位人员购房,享受市场价格30%的优惠,最高30万元;

5.E类人才购房,享受市场价格25%的优惠,最高20万元;

6.F类人才购房,享受市场价格20%的优惠,最高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纳入保障范围的各类人才来高密市就业或创业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优惠:

1.在企业工作的,需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学校、医院工作的,需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其中有合作关系的A类人才需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时间60天以上。

2.就业或创业人才需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通过我市申报入选《高密市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人才称号。其中有合作关系的A类人才和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在职教职工对社保缴纳不做限制要求。

3.未享受过公租房、经适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已租赁公租房的,应在享受购房优惠前退出公租房保障。

4.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已婚的,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

每名符合条件的人才限购1套住房,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可一方享受购房优惠。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人才用人单位即可向“金巢”优居计划工作专班提交申请材料。首批次选房,需于6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7月1日之后提交的,随申请随审核,根据申请数量,不定期组织选房,直至政策废止或售完1000套房源。“金巢”优居计划工作专班地址:高密市融智商务综合体2号楼319室,联系电话:(0536)5608623,邮箱:gmjcyj2022@163.com。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高密市人才住房申请表》(附件3);

(2)《高密市人才住房申请汇总表》(附件4);

(3)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

(4)人才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的人才证明文件;博士、硕士、本科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及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纳税企业家及缴纳个税人员提供企业纳税、缴纳个税相关证明;

(5)人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在学校、医院工作的,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人才自主创业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7)人才基本情况(姓名、人才类别、毕业院校、来高就业或创业时间、拟申请享受购房优惠等)在人才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的照片,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需打印公示照片。

上述材料均需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版),其中3-6项需提供原件现场查看。

2.审核。“金巢”优居计划工作专班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审核通过人才发放购房优惠卡。

3.选房。审核公示结束后,发放购房优惠卡,按照人才类别进行选房,并签订购房协议,享受购房优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选房方式:①A-C类人才按照类别在规定时间内优先到售楼处选房,房屋选购以缴纳定金签订认购协议为准,规定时间内未选房视为放弃优先资格,可参加下一类别人才选房。②D-F类人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售楼处选房,房屋选购以缴纳定金签订认购协议为准。选房前请各类持卡人才充分考察,提前确定意向购买房屋,按照市场竞争原则,先购先得。

4.交易限制。①人才购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因重大变故、特殊原因等情形确需交易的,需提出申请并报“金巢”优居计划工作协调小组研究。②购房优惠卡未使用,在政策有效期内一直有效,直至政策废止。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高密市“金巢”优居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内容执行。

2.同时具有《高密市人才分类目录》中多个称号的人才,按照“就高从优”的原则享受购房优惠,不累计享受。纳税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购房上一年度在我市的企业纳税额享受相应的购房优惠。缴纳个人所得税人员依据购房上一年度在我市个税缴纳金额享受相应的购房优惠。

3.符合潍坊市人才安居政策支持范围,但未列入我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经“金巢”优居计划工作协调小组确定人才层次后,按照“《高密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高办发〔2021〕9号)规定补贴金额 5万元”的标准,给予人才购房优惠。我市人才分类目录未列入的其他人才,由归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金巢”优居计划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后,纳入支持范围,享受对应层次购房优惠。

4.本公告由“金巢”优居计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解释。“金巢”优居计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政策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负责做好购房人才的答疑和解释工作。“金巢”优居计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地址:高密市融智商务综合体2号楼319室,联系电话:(0536)5608623。

5.各用人单位和申请人要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优惠政策的申请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追缴,并将申请人纳入失信人才黑名单,永久取消享受本政策资格;对协助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优惠政策的单位,不再受理其申请材料,5年内不得申请高密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高密市“金巢”优居计划工作协调小组

2022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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