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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商品房出售公示「兴化市保障住房发展中心」

来源:   2023-06-23 14:16:58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解决好城区范围内低保、低收入等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对照《兴化市2019年度城区住房保障标准》,昭阳镇户籍满5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家庭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经社区初审、街道办复核及相关部门综合认定,拟同意韩伟宏等18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0天。

凡认为以上个人及家庭的实际情况与保障条件不符或有异议的,欢迎举报。

如举报查实、对举报者有物质奖励。

举报电话: 83239973、83239975


兴化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解决好城区范围内低保、低收入等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对照《兴化市2019年度城区住房保障标准》昭阳镇户籍满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低于1800元的无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经个人申请,社区、街道办复审,住房保障部门综合认定,拟确定吴玉文等13户家庭为2019年度第一批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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