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业主注意了 将房租给这些人 会被罚 最高罚50万
来源: 2023-06-17 14:16:59
来源:法治最前线
2018年10月9日,我们《法治最前线》报道了南宁警方对良庆区多个小区开展定点清查打击行动,在几个小区的出租屋里,抓获了一批涉传人员。在这次打击行动中,那些把房屋出租给涉传人员的业主也没能免责。昨天下午,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通报了其中一名业主,因为租房给涉传人员,被罚款5.4万元的处罚决定。
2018年10月9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公安局对一起涉嫌传销的专案进行联合执法。在良庆区五象大道某小区,抓获涉传人员闫某、王某。经过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后,闫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将房子出租给闫某的业主黄某,也被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尽管黄某辩称自己并不知情,但这不能成为他逃避追究责任的理由。2019年4月,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出租屋业主黄某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没5.4万元的处罚决定。
记者了解到,今年南宁市将继续对传销违法活动进行高压打击的态势,其中对涉传出租屋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整治的重点区域有三方面:
1、被市打传办列入2019年重点整治名单的6个片区、47个小区内的涉传出租屋;
2、南宁市2019年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攻坚战役行动整治清查出来的涉传出租屋;
3、公安机关及各城区、开发区打传队在打击传销行动中,查获的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涉传出租屋采取相关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