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丘矿区第五批改善房办理意向金退款的通知
来源: 2023-05-17 18:17:07
通知
任丘矿区第五批改善房选房家庭:
任丘矿区第五批改善房(石油˙海蓝城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集中选房工作,至2021年10月选房家庭已陆续与项目开发企业任丘市华睿立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协议。根据疫情防控和项目签约情况,现组织集中办理意向金退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 一、集中办理意向金退款手续
1.办理时间:12月6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办理)。
上午8:30-11:30,下午14:30-5:30。
2. 办理地点:选房家庭所在辖区房管部门指定地点(见表1);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山西煤层气勘探开发分公司等无基地依托单位的选房家庭到本单位办理意向金退款手续。
表1:
所在矿区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华美综合服务处
任丘矿区
原选房地点(渤海西区体育馆)
0317-2721564(办公室)
0317-2715317(现场)
辛集矿区
深泽矿区原生活楼一楼房管办公室
0317-2746557(办公室)
华佳综合服务处
任丘矿区
原选房地点(渤海西区体育馆)
0317-2727270(办公室)
0317-2715317(现场)
河间矿区
综合站东楼二楼(社保所楼上)
0317-2582220(办公室)
华兴综合服务处
廊坊矿区
华兴办公楼一楼120室
0317-2556105(办公室)
霸州矿区
霸州综合站208室
0317-2561205(办公室)
二连公司
锡林浩特市阿尔善前指2#办公楼302室
0479-8292312(办公室)
天津职院
矿区办公室
022-29000252(办公室)
3.须携带的资料:
(1)选房家庭应由报名排序人夫妻双方或其中一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选房确认单原件、意向金收款收据原件、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名排序人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建设银行卡或工商银行卡的1份复印件。
(2)报名排序人夫妻双方都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18周岁以上,有正常行为能力)办理相关事宜。提供原报名排序人亲笔书面申请1份;报名排序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公证委托书原件2份、选房确认单原件、意向金收款收据原件、报名排序人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建设银行卡或工商银行卡的1份复印件。
★ 二、意向金退款时间
选房家庭意向金于集中办理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返还到选房家庭提供的银行卡上。
★ 三、注意事项:选房家庭在办理意向金退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保持距离等油田公司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矿区服务事业部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来源:石油海蓝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