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责任「小区内道路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来源: 2023-03-17 14:16:21
近日,一辆私家车在小区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名非机动车骑车人受伤。其实发生在“家门口”的交通事故一直不少,驾驶人进小区和出小区时都要多个心眼,留意周边交通状况。接触性事故
去年10月22日下午3点,才拿到驾驶证不久的驾驶人李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刚刚练完车,在南京中山门大街钟鼎山庄门口正准备右转进入小区回家时与右侧一辆正常直行的电动自行车撞到了一起。所幸车速不快,只造成了电动自行车后座的小朋友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最后交警判定汽车驾驶员因疏于观察、未注意避让右侧直行的非机动车辆是造成这起事故根本原因,汽车驾驶员李某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7年11月6日,永乐南路龙翔鸣翠苑小区门口,一辆银色小轿车在出小区大门时,车头刚驶入非机动车道并准备左转上机动车道,这时,一辆绿色电动自行车驶了过来,骑车男子赶紧刹车,电动车转了个圈后滑倒在地。虽然轿车与电动车之间至少隔了1米距离,但是交警最后还是认定,轿车驾驶人因进出道路未注意避让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骑车人在遇到情况时采取制动措施不当,导致车辆转圈并滑倒,要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在“家门口”交通事故中,进出小区的机动车司机往往要承担事故大部分责任。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7条,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机动车进出小区时,都需要借非机动车道通行,根据路权原理,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有优先通行权,如果在非机动车道上发生事故,那么机动车就要承担事故责任。不过,在小区门口交通事故中,常常有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与进出小区车辆相撞的事故,在这种情况下,非机动车也要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买单。蜀黍提醒:车辆驾驶人在进出小区时,一定要减速并左右观察,确定自己的行驶不会影响其他车辆,再缓慢通行,如果小区门口有看不到的盲区,更需要小心谨慎,而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此类路段时也一定的要把车速控制在能够及时刹车的范围之内,尽可能避免“家门口”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