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案例」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妥善解决房屋租赁案件
来源: 2023-02-12 14:16:25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妥善解决一起房屋租赁案件,原、被告在诉讼前没有解决的一起纠纷,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2010年4月17日被告租赁原告所有两栋厂房,面积约950平方米,年租金20 000元,租期三年。租赁期满后,被告继续租赁原告的厂房,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协议。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止,被告没有给付原告厂房租赁费,在被告租赁过程中,原告给被告垫付电费7 000元。合计47 00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上述欠款末果。原告诉讼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欠款,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因在诉讼前,被告的态度一直很强硬且拒绝到法庭来阐述事情经过,原告把怒火全部发泄到承办法官身上,并在法庭上说“为什么法院找不到被告”。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决定对当事人进行“冷处理”,只是用平和的语言向原告进行了解释,并建议其向有法律常识的人或者身边熟悉的人进行咨询。
几天后,原告找到承办法官主动承认开庭当天自己的态度很不冷静,向法官道歉,承办法官向其进行了法律宣传。并且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调解,被告同意分期给付租赁费及电费,案件圆满解决。
图文编辑: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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