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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老赖黑名单「宁津法院审判长是谁」

来源:   2023-01-07 12:16:34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两部司法解释,使得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发布有法可依,同时明确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稳定的信用制度和诚信管理制度,为宁津县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宁津县人民法院针对执行案件中缺失诚信的自然人及法人进行公开曝光,希望这些自然人及法人能履行还款义务,继续正常生活、生产经营。

被执行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将被限制高消费,具体规定如下: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本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主要为失信自然人,共计10人。

被执行人:张广懂

被执行人:辛宝巾

被执行人:孙月红

被执行人:任陆祥

被执行人:齐福林

被执行人:潘书亮

被执行人:刘玉起

被执行人:刘书凤

被执行人:刘芹芹

被执行人:李丽丽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专用身份信息认证系统(以公布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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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编:薪鑫

来源:宁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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