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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买房人才补贴「福州2020困难群体补助」

来源:   2023-01-03 10:16:55

好消息

这些人群

在福州市闽侯县购房

(不含高新区,下同)

最高可获15万元补助

记者了解到,近期闽侯县出台优惠政策,包含从提供保障住房到租房购房,从短期住宿再到鼓励“双创”、房源储备等,鼓励各类人才留下就业创业。

01

购房补助

闽侯在福州市率先出台

人才购买商品住宅直补政策

在闽侯县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以上

连续3年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

缴交0.6万元以上的

人才住房保障对象

在2021年1月1日后

首次购买闽侯县商品住宅

【不含购买单元式办公(SOHO)

以网签时间为准】

可享受相应购房补助

(仅限闽侯首套房)

购房补助的标准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每户补助15万元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每户补助10万元

02

租房补贴

来闽侯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除了享受福州市规定的

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之外

还能叠加两类六个档次的县级租房补贴

最高可享受3年

租房补贴的标准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补贴金额:

第一年900元/月

第二年720元/月

第三年540元/月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补贴金额:

第一年675元/月

第二年540元/月

第三年405元/月

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闽侯县购买并取得商品住宅、社会保障性住房等房产的,从次月起终止享受租房补贴。对已享受过购房补助和人才公寓租赁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03

人才公寓租赁

闽侯县还推出人才公寓

租金执行“235”“334”“343”

(即申请人、用人单位和政府承担比例)

逐年调整方式

切实减轻刚就业的

高校毕业生的经济负担

☞第一年“2 3 5”制,即租金由申请人承担20%,申请人所在企业承担30%,县财政承担50%;

☞第二年“3 3 4”制,即租金由申请人承担30%,申请人所在企业承担30%,县财政承担40%;

☞第三年“3 4 3”制,即租金由申请人承担30%,申请人所在企业承担40%,县财政承担30%。

哪些人可申请?

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

人才住房保障对象为以下申请人

与闽侯县范围内注册成立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闽侯县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以上,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闽侯县范围内无房产,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2021年1月1日起,在闽侯县注册、纳税的龙头企业,上一年度受表扬的“纳税大户”企业中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在科创走廊闽侯片区(闽侯科创中心、十里创客水街和旗山湖片区)自主创业或就业、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缴交0.6万元以上。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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