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买房人才补贴「福州2020困难群体补助」
来源: 2023-01-03 10:16:55
好消息
这些人群
在福州市闽侯县购房
(不含高新区,下同)
最高可获15万元补助
记者了解到,近期闽侯县出台优惠政策,包含从提供保障住房到租房购房,从短期住宿再到鼓励“双创”、房源储备等,鼓励各类人才留下就业创业。
01
购房补助
闽侯在福州市率先出台
人才购买商品住宅直补政策
在闽侯县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以上
连续3年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
缴交0.6万元以上的
人才住房保障对象
在2021年1月1日后
首次购买闽侯县商品住宅
【不含购买单元式办公(SOHO)
以网签时间为准】
可享受相应购房补助
(仅限闽侯首套房)
购房补助的标准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每户补助15万元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每户补助10万元
02
租房补贴
来闽侯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除了享受福州市规定的
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之外
还能叠加两类六个档次的县级租房补贴
最高可享受3年
租房补贴的标准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补贴金额:
第一年900元/月
第二年720元/月
第三年540元/月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补贴金额:
第一年675元/月
第二年540元/月
第三年405元/月
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闽侯县购买并取得商品住宅、社会保障性住房等房产的,从次月起终止享受租房补贴。对已享受过购房补助和人才公寓租赁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03
人才公寓租赁
闽侯县还推出人才公寓
租金执行“235”“334”“343”
(即申请人、用人单位和政府承担比例)
逐年调整方式
切实减轻刚就业的
高校毕业生的经济负担
☞第一年“2 3 5”制,即租金由申请人承担20%,申请人所在企业承担30%,县财政承担50%;
☞第二年“3 3 4”制,即租金由申请人承担30%,申请人所在企业承担30%,县财政承担40%;
☞第三年“3 4 3”制,即租金由申请人承担30%,申请人所在企业承担40%,县财政承担30%。
哪些人可申请?
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
人才住房保障对象为以下申请人
与闽侯县范围内注册成立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闽侯县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以上,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闽侯县范围内无房产,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2021年1月1日起,在闽侯县注册、纳税的龙头企业,上一年度受表扬的“纳税大户”企业中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在科创走廊闽侯片区(闽侯科创中心、十里创客水街和旗山湖片区)自主创业或就业、年度工薪个人所得税缴交0.6万元以上。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