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一招商项目20年竟成“城市伤疤”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21-09-02 08:41:13
一个为改善招商引资环境而规划、由省政府批准成立合资企业建设的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经过了轰轰烈烈的上马和20年建设之后,目前仍未建成,反而成了城市中心难愈的伤疤。
相关企业多年大声疾呼无效,政府调查组无果而终,就连省委督导组的审查意见都被搁置,市政府会议纪要多年无法落实。在全省努力创建“六最”营商环境背景下,为何晋城市遭遇如此行政梗阻?
招商引资企业突遇政府变脸九次用地申请未获批复
时间进入21世纪,恰逢晋城市召开建市15周年经贸洽谈会,一些企业提出改善招商引资条件、建设高档住宅小区的要求。经过缜密论证,2001年2月,为招商引资创造优越条件,原晋城市计委正式批准建设一个低容积率小区,这一项目被命名为昶旺花园项目。当年4月,由晋城市新世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河南延津县建设安装工程总公司和香港时代宠儿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山西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公司”),专门承担项目建设,随后山西省政府向该企业颁发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明确由其“开发经营昶旺花园及其附属工程项目”。
晋城市的这一行动,曾被看作一个年轻城市的积极探索,也被看作山西省告别“窄轨道”的新标志。
金恒公司董事长李云胜回忆,当年晋城只有不到10家房地产公司,因配套少风险大,谁都不想干这件事。市领导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多次让他承担下来,他当时是新世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作为优秀企业家和模范纳税户,他觉得这个任务很光荣,就毅然应允。
2001年8月,昶旺花园详细规划评审会在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召开,多名规划专家进行了评审。会议原则通过了这个总占地11.71公顷(约为175亩)的详细规划,随后开发区管委会为金恒公司核发了总占地175亩、一期占地49.14亩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同意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开发、滚动发展的运作方案建设,将废山荒沟建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2002年2月,金恒公司以协议出让的方式获得一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开始建设,至2003年底,首期房屋建成并开始销售。
因项目大部分基础设施和绿化配套都在二期,因此金恒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于2002年下半年向开发区申请办理二期用地手续。可不知何因突遇政府变脸,一次又一次被推拖拒绝。直至2004年1月,金恒公司的第九次“紧急请示”也如泥牛入海未得到批复。二期用地一直未现曙光,一个经过完善规划的项目夭折在即。
煤矿资本强势介入有关部门为其“量体裁衣”
金恒公司的二期用地,晋城市开发区为何不予批准?原晋城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史福祯认为,主要是遭遇了煤矿资本的强势进入和围剿。
史福祯介绍,就在昶旺花园项目开工前后,开发区一位副主任把当地一位煤老板闫某介绍给他,欲在开发区申请300亩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因开发区的地主要留给工业企业,昶旺花园也只是为改善招商环境而配套建设,史福祯拒绝了此事。此后,史福祯遭举报被当地反贪局带走。
“史福祯被‘整倒’以后,闫某的煤矿资本迅即向昶旺花园项目伸出了魔爪。”李云胜说:“后来我恍然大悟,开发区迟迟不给我办二期用地手续,就是在为一个煤矿资本背景的房地产公司的诞生争取时间。”
2003年6月,一个崭新的房地产公司晋城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景公司”)成立,该公司副董事长闫某,正是持有富景公司70%股权的晋城富景商贸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企查查显示,晋城富景商贸有限公司正是山西富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村煤矿、通达煤矿、西庄煤矿的总公司。
2004年3月15日,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城开发区土地分局突然在《太行日报》上发布公告,挂牌出让04-02号宗地,昶旺花园项目规划的175亩地,除了一期开发的49亩,剩余的126亩全被划入该宗地挂牌出让。这意味着,如果不能摘牌,不仅昶旺花园项目将成无源之水,前期已建房屋也将无法销售。
金恒公司一方面向开发区和晋城市政府请求停止挂牌,一方面准备参与竞买。
在请示二期用地手续及要求停止挂牌过程中,晋城开发区以及市政府一些领导对昶旺花园项目的态度已经从大力支持走向它的反面。
时任开发区副主任王天京在2002年10月的一次市政府会议上表态支持,时任副市长李章宏也在这次会上指示:“在运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可以直接向我汇报。”
可时隔一年,这些人的态度就发生了180度大转弯。2003年7月,李章宏在该挂牌土地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卡上签字同意;2004年,王天京在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材料上签字同意;晋城市另一位副市长师建平在挂牌土地建设工程规划选址审批卡上签字同意。
晋城开发区以及市政府要拍卖昶旺花园二期用地的理由是,根据2002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原国土资源部2002年第11号令,国有土地在出让时必须进行招、拍、挂。
而金恒公司认为,为避免矛盾,妥善解决遗留问题,2003年原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发(2003)第365号文件,其中明确2002年7月1日以前,市、县政府已经进行了前置审批的经营性用地,可以继续以协议方式出让。昶旺花园项目在2001年就有了完备的前置审批手续,应予协议出让。
在晋城开发区坚持挂牌出让二期用地的情况下,金恒公司只剩参与竞买一步棋,可这步棋早已无路可走。
晋城开发区土地部门在挂牌时,将履约保证金提高到5000万元,将开发企业资质降低为“暂定级”,将文件规定的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缩短为6天,将挂牌时间由不少于10天缩短至3天。这一被认为给某企业“量体裁衣”的条件,不仅把仅有2000万保证金的金恒公司挡在竞买门槛之外,晋城市大部分开发企业都只能望而却步。富景公司在以煤矿资产做抵押从银行贷款5000万元之后,仅以8500万元的价格就轻松摘牌。
在二期土地被他人拿走后,项目一期发生的另一件事令金恒公司雪上加霜。
2003年,晋城市政府要拓宽红星街东段道路,需要挤占昶旺花园项目用地,向金恒公司承诺在二期项目用地时给予补偿。“我二话没说,舍小家顾大家,直接让出了昶旺花园前面绿化用地,并自行拆除了前排已建基础。”李云胜说:“后来开发区竟不同意给我补地,要给我赔偿20万了事,昶旺花园项目进一步陷入绝境。”
市调查组无果而终上级督导组审查意见被搁置
2004年以后,金恒公司就开发区擅自改变规划导致昶旺花园项目无法继续建设这一问题,不断向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申诉,均无结果。
2008年,新一届晋城市委市政府班子为解决昶旺花园项目半拉子工程问题,由市政府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专题联合调查组,下设规划土地和综合协调两个小组。
规划土地小组组长、原晋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晓立介绍,调查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开发区不顾原国土资源部对2002年7月1日前有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可以协议出让的规定,违规以执行国家招、拍、挂政策为由挂牌出售土地;二是开发区不顾原昶旺花园整体规划,在未讨论新规划情况下,违法挂牌出售土地;三是在挂牌过程中,故意提高门槛,且违法缩短公告和挂牌时间;四是挂牌前该地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主体出现错误,开发区土地管理部门越权成为建设单位。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调查结果出来后,综合协调小组却拟出了一份与调查结果相悖的调查报告,把责任完全归咎于金恒公司。后来王晓立拒绝在该报告上签字,坚持在报告首页写上了该小组的结论和意见。由于调查小组意见不一致,历时一年多的联合调查无果而终。
就在金恒公司奔走呼号之时,拿到二期土地的富景公司却一路绿灯,迅速建起了佳润尚城房地产开发项目,至2018年左右,该项目三期建筑销售一空,获利数亿元。
2009年前后,为解决昶旺花园项目形成的“城市伤疤”问题,晋城市政府协调金恒公司,对这个地块重新进行了规划,调高了容积率。此方案在2011年向社会公示,昶旺花园项目名存实亡。
2011年,金恒公司正欲按新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未想又遇阻力。开发区以金恒公司改变规划提高容积率为由,要求按“现楼面地价”择高补缴土地出让金,金恒公司再次走上上访路。
2013年,山西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第12督导组经认真审查后,对金恒公司信访问题提出了《审查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昶旺花园项目的现状是晋城市开发区、国土局个别领导及其合伙人人为造成的,是“典型的官商勾结抢掠事件”。开发区国土部门对9次请示置之不理,不顾省市各部门对昶旺花园的有效批复,完全按照富景公司准备好的条件,量体裁衣假借挂牌名义擅自发布公告,擅自改变整体详细规划,将昶旺花园二期土地由120多亩增加到171亩(其中50亩土地未经省国土部门批准)出让给富景公司,公然违反规定和程序。“晋城市开发区和国土局个别人的行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构成刑事犯罪应予追究。”
审查意见在建议“尽可能免除金恒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义务”同时,还对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渎职问题提出了三项建议:一是依法移送省纪委严肃处理;二是建议当事人直接向纪检和法律部门举报;三是也可由晋城市政府协商解决。
可如此严肃的督导意见,也被束之高阁。
市政府决定6年无法落实“六最”营商环境蒙羞
在金恒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问题上,开发区几次意见都与晋城市政府意图不一致。2015年12月,晋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于容积率调整涉及的补缴土地出让金事宜,由开发区土地分局根据“原楼面地价”提出补缴方案。
但在2017年至2020年连续几年时间里,晋城市开发区土地分局仍坚持让金恒公司以“现楼面地价”补缴,否则不予办理其他建设手续。
2019年,晋城市政府专门指定一位副秘书长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可后来这位副秘书长竟被调转了工作。引人注意的是,开发区土地分局局长升任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有关部门为何不顾盲目决策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而坚持按现在的计算方法要求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面对记者的采访,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刘闯表示:“咱们在不提过去的事情基础上,谈补缴土地出让金事宜。”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昶旺花园项目20年无法解决,还因有关部门向上汇报的情况与实际相反。2021年7月末,记者采访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该分局局长朱林潮仍坚称金恒公司当年未被挡在土地挂牌门槛之外,而是参加竞买失败。记者让其出示证据,朱拿出了当年的《挂牌资料领取表》,说上面有金恒公司的名字。当记者提出金恒公司只是领取了资料,而没有报名,特别是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报名表、使用权报价单、竞买通知书以及资质证明等方面都没有金恒公司的名字时,该分局局长仍称是“对事物的理解不同”。
2019年12月20日,山西省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给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发函,希望敦促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政府会议纪要精神。2021年1月,山西省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致函晋城市人民政府,建议跟踪督办该事。可这些督导督办均未见效。目前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态度仍是:未完成相关手续审批前,金恒公司不得按照调整后的方案动工建设。
2017年开始,山西省努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晋城市政府如何落实“六最”营商环境,能否让一个批复20年不能建设的项目焕发生机?《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联系晋城市副市长王宏微进行采访,都未果。
李云胜说,晋城20年未解决他的投资项目问题,还谈何“六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