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企业新闻 >

湖南省直公积金:家庭名下唯一一套住房已用于长租 贷款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来源:   2024-02-07 08:17:02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卜岚)今日,记者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提供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可以核减租赁住房1套。

如果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且已有1套用于长租,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据悉,购房资格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为准,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供《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或《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长租房合作协议》资料。

(一审:朱蓉 二审:黄京 三审:周文博)

[责编:袁欣]

[来源:三湘都市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