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绵阳市消费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哪些「绵阳双减政策最新发布」
来源: 2024-01-23 14:16:18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事关稳增长、稳预期,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具有基础地位作用。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高效、果断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抢抓重点节假日和消费旺季,全面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完善消费机制、释放消费潜力,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发放普惠消费券
按照扩面、加密、加量原则,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联动第三方支付平台,增发 9000 万元普惠消费券,市县两级在 2022年 6 月底前普惠消费券发放不低于 4000 万元,特别聚焦六一、端午、“618”等特殊时段,扩大消费券使用范围,增加企业数量和类别,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园区零售、餐饮、住宿、文旅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园区〕(第一个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鼓励汽车消费
发放汽车消费购置补贴 2000 万元,支持全市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加快二手车流通,扩大新车消费。对年内新纳入限上企业统计的二手车经销法人给予每户 2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个人消费者购买单辆汽车(新车)的购车发票金额(5 万元及以上)给予 1000—3000 元的一次性消费补贴。各单位年度内有政府采购公务用车计划的,在 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园区)〕
三、加大家电消费
发放家电消费专项补贴 2000 万元,支持市内重点家电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促销活动,对消费者新购买或以旧换新的智能电视、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手机等智能节能产品给予补贴。对消费者购买单品价值 1000 元(含)以上的产品,给予 100—600 元补贴。各单位年度内有政府采购家电计划的,在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园区〕
四、支持促消费活动
支持各地举办各类促销活动,县(市、区)、园区不得低于2 场次。抢抓六一、端午、国庆、中秋,寒暑假契机,打造“乐购绵州”“夜游绵州”“香醉绵州”等主题促销活动,开发新场景、新业态、新产品,营造消费氛围,吸引家庭消费、亲子消费等多样化、多层次消费。倡导全市各行各业在重点节日和特殊节日给予员工机动灵活的休假模式和出勤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五、鼓励集团消费
鼓励绵阳人购“绵阳产”“绵阳造”,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为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开展观影、文体、秋游等活动。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且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各单位在 2022 年 6 月底前均要有实际团体消费支出。支持旅行社和人力资源等企业承接符合规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集体团建、产学研、培训、技能大赛、文体等活动。〔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
六、支持文旅体消费
推出 3000 万元绵阳旅游消费惠民大礼包。发放旅游消费券,激励游客来绵旅游消费,开展“绵阳人游绵阳”活动。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对收费景区年营业收入达到 1 亿元的给予 50 万元补贴;对营业收入排名前 10 名旅行社,给予 3 万元的补贴。支持影院恢复,每月每座补贴 15 元,给予影院 2021 年专资缴纳补贴。改造提升公共体育场馆,补齐城乡全民健身场地器材。鼓励市民参与体育运动,购置体育运动装备,带动全市群众体育领域消费。推动露营基地建设,举办首届露营节。〔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园区〕
七、企业纾困助力消费
对全市服务业规上企业,批零住餐限上商贸企业、125 家储备隔离酒店和 189 家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给予每户 2 万元水电气、房租、防疫等综合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相关补助资金在 2022 年 6 月底前到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园区〕
八、有序恢复专业展会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有条件支持企业复展。以科博会为引领,开展米粉博览会、汽车博览会、家居博览会、农产品博览会、糖酒博览会、美食博览会等市级重大展会活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园区〕
九、实施“绵品出川”战略
持续推进名优特新“绵阳造”走出去,开展进展会、进企业、进院校、进机关、进军队、进连锁、进线上平台“七进”活动。对绵阳企业在境外租赁设立海外仓给予补贴。支持企业参加“绵品出川”活动,对展位、物流等方面给予补贴。加大“绵品出川”宣传推介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教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拓展线上销售渠道
一二三产全面触网,引导服务业企业举办线上促销活动,开展直播带货,发展社群电商、社区电商,推广“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预约配送、定点投递”模式,引导商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主体加快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建立“绵阳造”名优特新“云上馆”,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培育线上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一、补齐农村消费短板
鼓励县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化改造,开展集采集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集采集配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场景。鼓励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向生产环节延伸建设共享分拣、加工、冷链、物流和标准品牌。鼓励建设农产品净菜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二、优化消费发展环境
加强市级部门联动、建立促消费工作矩阵,加大服务业减税降费力度,采取免收罚息、减免逾期利息、征信保护、适当降息等措施。联动县(市、区)园区、行业协会、市场主体促消费,加强资金统筹、设计实施和精准覆盖。在疫情处于低风险情况下,各类促消费活动审批一律绿色通道。建立全市保供物流企业“白名单”制度,对纳入名单企业开辟物流车辆运营证办理绿色通道,证件办理提速 50%,紧急情况下开展即时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园区〕
十三、加大疫情防控设备投入力度
鼓励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商场、超市、工业企业等场所升级改造疫情防控技防设施。支持隔离酒店、专用隔离场所加大防疫科技设备投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园区〕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