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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公租房价格「深圳盐田公租房」

来源:   2023-11-26 12:16:18

日前,盐田区住建局发布通告,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面向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本次认租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至9月26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房源基本情况

半山悦海花园: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盘山路东侧,深盐路北侧。本次供应171套,户型为两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1㎡)。

海桐居: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中青一路6号。本次供应20套,户型为两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0㎡)。

远洋新干线: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临近地铁口南联站的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项目(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怡丰路与植物园路交汇处),本次供应9套,户型为三房一厅(建筑面积在83-89㎡之间)。

租金和管理费

备注: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基准租金、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的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配租对象及面积标准

配租对象

2019年9月11日18:00前入盐田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登记为盐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面积标准

配租面积标准以符合条件的在册轮候家庭人口数为依据,二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半山悦海花园项目、海桐居项目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次推出的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且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情形的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

注: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三、选房排位规则

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区户籍终审合格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为:第一序位入围名单;第二序位候补入围名单;第三序位递补名单。

其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条件之一:

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

拥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有效证件;

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同一序位名单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四、配租程序选房

网上认租

时间:2019年9月12日9:00至2019年9月26日18:00。2019年9月26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步骤: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 →“住房保障服务” →“认租申请” →“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 →“立即办理”,凭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19年9月26日18:00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fbzfw/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1楼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办理变更(咨询电话:88631666)。

注:在轮候系统中的户籍信息变更核查时点为2019年9月11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19年9月26日18:00。

认租资格核查及公示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深圳市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认租人如需放弃本次认租,应当在公示期内到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20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01~40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401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深圳市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布。

选房和续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合格认租家庭通知看房、选房和签约安排。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反映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将再次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策咨询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7室;

咨询电话:25365153;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3679045。

六、重要提示

(一)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公示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二)排序到位选房的认租家庭,在可选的户型有房源的情况下未选定住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一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六)如市政府有新发布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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