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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隐患排查」

来源:   2023-10-30 14:16:16

为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促进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整改,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现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曝光。

安次区

廊坊市金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次区西大街与跃华路交叉口西南260米

突出问题隐患:

廊坊市金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汇源名居小区18号楼4单元2楼北侧防火门正上方一处、5楼北侧防火门正上方一处,共两处疏散指示标志不亮,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整改时限:

责令该单位于8月29日前将汇源名居小区18号楼4单元2楼北侧防火门正上方一处、5楼北侧防火门正上方一处,共两处不亮的疏散指示标志更换,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该单位罚款1.2万元。

广阳区

廊坊市广阳区王记老县城油酥火烧快餐店

地址:广阳区万达广场1-1-11

突出问题隐患:

该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导致火灾发生。违反了《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整改时限:

根据《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1.2万元。

开发区

河北冠德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安次区永华道25号2号楼4层403室

突出问题隐患:

河北冠德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在为利比玻璃制品(中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室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时,由于河北冠德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人员因为工作上的疏忽未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第4.14.2.5之规定“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报警后,应直接下降至地面,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的内容进行检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整改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河北冠德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

大学城

廊坊恒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香榭丽舍物业)

地址:东方大学城毕升路

突出问题隐患:

廊坊恒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香榭丽舍公寓,因长期不维护导致香榭丽舍公寓室外消火栓管道锈蚀,且廊坊恒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未及时进行维修,致使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整体无法正常运行,消防设施严重损坏。

整改时限:

责令该单位于12月31日前对消火栓系统维修完毕。

三河市

未来万家河北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三河市燕郊高新区102国道北侧

突出问题隐患:

消火栓无水,锁闭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之规定。

整改时限:

责令该单位9月9日前整改完毕。

香河县

涿州和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

地址:香河县蒋辛屯镇温庄村城上城小区2号楼3层

突出问题隐患:

涿州和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管理的香河县城上城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损坏,导致该小区整体室内消火栓无水,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整改时限:

责令该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香河县城上城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问题整改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4.1万元。

大厂县

廊坊欧珑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屯村北

突出问题隐患:

该单位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整改时限:

责令该单位于11月5日前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4.3万元。

永清县

北京圆梦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永清县韩村镇南朝王村

突出问题隐患:

该单位书库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整改时限:

责令该单位于9月19日前按要求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且能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4.325万元。

固安县

津威康达(固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固安县工业园区

突出问题隐患:

该单位喷淋泵没电,不能正常启动,导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瘫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整改时限:

责令该单位于9月9日前将喷淋泵正常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2目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4.325万元。

霸州市

霸州市胜芳镇锦轩家具厂

地址:霸州市胜芳镇田家堡村村西

突出问题隐患:

该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火灾发生。违反了《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整改时限:

责令该单位于8月30日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日常检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根据《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1.2万元。

文安县

文安县安里屯海河液化气站

地址:文安县滩里镇安里屯大桥北

突出问题隐患:

该单位擅自拆除消防水泵与室外消火栓管道,导致室外消火栓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整改时限:

责令该单位于10月17日前将消防水泵和室外消火栓问题整改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拟给予该单位罚款4.3万元。

大城县

八方物流

地址:大城县大尚屯镇黄得务村

突出问题隐患:

该单位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整改时限:

责令该单位于9月7日前拆除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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