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冠状病毒怎么来的」
来源: 2023-10-22 18:16:53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彭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5日24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村(居)防疫管控措施.
一、所有外县来彭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村(居)报告。
二、所有村(居)、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一个卡口进出,本村(居)小区居住人员凭证进出,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村(居)、小区。无物业管理的一律以网格为单位由村(居)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所有村(居)、组、小区一律要有重点人员管理分布图,有体温监测台账,出入登记记录。
四、所有市民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出入公共场所。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急需工作以外,不得外出。
五、所有市民一律不串门、不上街、不会客、不聚餐、不走亲访友、不打牌赌博,提倡电话联系。进菜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村(居)小区内的聚集性场所一律关闭。快递、投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各乡(场、区)镇,机关事业单位、园区企业对湖北返乡人员,鄱阳、都昌、湖口等重点地区来彭人员一律开展排查,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七、各乡(场、区)镇、机关事业单位一律对干部职工进行一日两次体温监测,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除疫情防控主要责任单位及一线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不要求统一集中办公,其他机关单位一律实行弹性工作制。
八、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一律不得外出。凡被认定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要到县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居家隔离观察的,其所居住的楼栋单元所有住户人员严禁外出;各家庭生活物资自行网上购买或委托他人代购,派送到小区或楼栋门口后,由村(居)或物业安排专人送至各家庭。
九、所有公共场所、单位中央空调一律关停,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
十、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
十一、“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居)备案,村(居)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十二、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村(居)报告,必须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药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暂停接诊不明原因的发烧患者及销售退烧药品。
十三、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一律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要求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租客近期不要返回。
十四、各单位、企业未经同意批准,一律不得在2月9日前开(复)工。
十五、全县所有水域一律禁止垂钓。
十六、所有市民一律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从重从快处罚。
此令由各乡(场、区)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彭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