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办理过户需要什么资料「房屋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及费用」
来源: 2023-09-22 18:16:55
随着房价的升高,房子慢慢的变成了一项重要的财产,因此我们在处理与房产相关的事项时需要更加谨慎。那么我们在办理房产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是多少?办理房产赠与过户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哪些?万邦法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按照以下手续进行:
1、想要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的赠与自己的亲属或是他人的时候,首先需要整的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产权人只有赠与人自己,就不用征求任何人的意见。赠与房产需要签订赠与合同,通过正式的书面合同证明房屋是自己同意无偿赠与的,赠与合同签订以后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时的公证费用是房屋评估价的1%至2% 。
2、赠与合同公证过后,双方就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证件、赠与合同、房屋的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3、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缴纳契税、评估费、登记费,加起来就只有3.5%的房屋评估价比例,所以赠与过户的费用还是比较低的。
4、费用交付完成以后,继续办理过户是手续。房产交易手续办理完成以后,会告知取证的时间和地点,到时拿着证件去取就可以了,过户也就办理完成了。
二、房产赠与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公证费,在新政策实施前是按房价的2%收取,目前如果是直系亲属的,只用收取80元/件,其次是契税,一般情况都是房价的3%,印花税为0.05%,合计费用为房价的3.05%加上80元。
三、赠与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两人和两人以上共有房屋的登记,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登记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其中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户口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结婚证;属未婚、离异、丧偶情形的提供相关证件及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⑵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当事人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⑷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或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被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参照本条规定)。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赠与合同或受遗赠证明(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公证书(原件);
6、可以证明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原件);
7、税务部门出具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原件);
8、财政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9、非住宅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0、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11、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12、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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