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恢复异地公积金「公积金缓缴政策2021」
来源: 2023-08-26 14:16:48
6月起
梧州市正式实施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
存在困难的缴存单位和职工
给予缓缴、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
阶段性政策支持
据了解,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今年6月至12月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在此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相关企业在职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梧州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70%的,可以申请缓缴今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应按政策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手续,经审批通过后,企业缓缴到期后应在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补缴。如不能按时补缴的,缓缴期间缴存时间不连续计算,而且将影响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人、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观察人员、受疫情影响个人收入低于其上年收入70%的人员等原因导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困难的,在该政策实施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单位或相关证明和个人申请,经中心查证属实后,可不记为逾期,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此外,在今年尚未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的缴存人,在该政策实施期间申请办理租住商品住房情形提取的,月提取额度上限由原来的700元提高至800元。如在今年1月至5月期间已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缴存人,则在今年内不能再次申请租房提取。
文字:冼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