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郑州幼师招教」
来源: 2022-12-30 16:16:25
一、学校简介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河南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校,长期致力于河南省幼儿教育事业,是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省第一所、全国第一批独立设置的七所幼儿师范学校之一,是第一批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且达到优秀等级的师范学校,是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学校,是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是河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支持中心,是河南省学前教育集团、郑州市学前教育集团和郑州市学前教育研究院牵头组建单位,河南省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河南省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学校现有杜岭和象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80亩,总规划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师范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2019年,学校获得河南省省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认定。2020年,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河南省“双高”建设工程项目。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纪委和各用人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拟招聘54名人事代理人员。详见附件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和技能;
4.具有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高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5.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参加学校现场资格审核时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含经教育部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研究生);校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本次招聘所有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校医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专任教师如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我校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zzpec.edu.cn),发布时间为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附件2)发送到我校人事处指定邮箱(zzyzrenshichu@zzpec.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部门 岗位 本人姓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4日24时。
(2)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我校人事处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所报人员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请报名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我校网站另行发布。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①《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简表》(见附件2)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辅导员岗位和文秘岗位报名者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⑥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
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⑧两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以上①至⑦材料复印件按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重要提示: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如需咨询,请与我校人事处联系(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联系人:杨老师、付老师,联系电话:0371-6061308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我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学校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般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报校医岗位者不用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应聘岗位类别分类进行:辅导员岗采取演讲、答辩形式;教师岗采取试讲、答辩(有特别要求的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专业知识测试等)形式;文秘岗采取答辩和应用写作形式;校医采取答辩形式。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整场面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拟聘人员如果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录用,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面试加试。
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我校人事代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有关开展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进入校园参加招聘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前下载填写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24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招聘各环节。应聘人员进入校园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咨询电话:0371-60613080(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0613012(学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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