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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4月份正式启动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来源:中新经纬   2021-04-06 14:39:35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6日电 国家邮政局官网6日消息称,4月6日,国家邮政局召开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对《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管爱光强调,为了有效落实《办法》规定做好过度包装治理,邮政管理部门将推动出台《快递业限制过度包装要求》行业标准,结合行业实际进一步细化过度包装的认定依据;并将在加强常态化监管的同时,于4月份正式启动过度包装专项治理,争取利用一年的时间,有效遏制过度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初步构建防止过度包装的长效工作机制。

管爱光表示,《办法》明确了寄递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责任,规定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包装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寄递详情单经营寄递业务的,商标、字号或者寄递详情单所属企业应当对邮件快件包装实行统一管理。强化了邮件快件包装源头治理,针对“包装选用”单设一章,明确了包装选用要求和原则,规定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包装物管理制度,采购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物,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邮件快件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同时,加强对协议用户的引导和管理,推动共同落实绿色包装要求。突出了包装操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明确要求寄递企业规范操作和文明作业,避免抛扔、踩踏、着地摆放邮件快件等行为,防止包装物破损;同时,按照环保、节约的原则,合理进行包装操作,不得过多缠绕胶带,尽量减少包装层数、空隙率和填充物;鼓励寄递企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回收流程,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

管爱光指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离不开用户的配合和支持,用户除了应当遵守邮件快件包装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要求,自备包装物也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还需要配合寄递企业落实有关要求。她举例说,对快递员依照规范进行的包装操作,用户不宜提出过多缠绕胶带等不合理的要求;自备包装物不符合规定,快递员要求更换或者代为更换的,用户不得拒绝或阻碍;对寄递企业投入使用的可循环包装物,收件人应当在取出内件后将可循环包装物归还快递员。“便捷快递人人享有,绿色快递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为构建绿色快递、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管爱光呼吁。

下一步,邮政管理部门将重点抓好《办法》宣贯实施,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完善配套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强化支撑保障,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确保《办法》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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