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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建局发布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来源:腾讯   2021-01-22 14:19:27

7月29日,深圳住建局发布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深圳房地产调控“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

重点一: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已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 一手房预售合同以预录入时间为准;一手房现售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录入时间为准。

(二)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的,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1.已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并能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转账凭证须有“购房款”“购房定金”等相关表述,或能证明交易真实存在的相关材料);

2.购房资金监管协议及支付相应费用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上述定金、购房款转账人需是购房人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上述材料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提出申请。

重点二: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落户的时间以居民户口簿记载时间为准。

尚未在我市落户,但在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取得人力资源或公安部门准予落户的有关证明文件的, 如在政策发布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且能提供第一条有关凭证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影响。

重点三:部分落户未满三年、社保断缴3月内的购房者依然有机会拿到“房票”

(一)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 3 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 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 号)第四条有关规定,限购1套商品住房。

(二)《通知》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36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5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 3 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三)在我市退休的,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我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我市连续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相关执行标准参照本条第二项。

(四)疫情期间无法按时缴纳社保,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缴的,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

(五)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六)通过赠与形式转让商品住房的,受赠人应当符合《通知》规定的购房资格。如在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完成公证或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可按原政策继续执行。

重点四:堵死“假离婚”漏洞

(一)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二)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重点五:7月15日之前的交易,“豪宅税”按照原标准征收

购房人在2020年7月15 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且能提供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有关凭证,如在支付相关款项时不符合原政策购房条件,但在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时符合原政策购房条件的,可按原政 策继续完成交易,但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专家评论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这次细则对“假离婚”的打击是最严重的,之前深圳“假离婚”形式猖獗,现在要追溯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离婚的所有记录,“假离婚”的漏洞被彻底堵上了。

深圳金融机构认为房产抵押贷款是优质贷款,以前由于金融机构和房管部门信息不互通,“认房又认贷”落实不够到位,“假离婚”购房规定执行也不是很好,离婚后还能获得首套购房资格,或者金融部门没有获得其房产登记信息就给予贷款放行了。细则将这样的漏洞也堵住了,将来有没有贷款记录、有没有房子,相关数据金融机构都可以查到。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的发布,实际上说明“深八条”在积极落地,属于政策细节的发布。其有几个重要的影响。

第一、政策松紧统一,在既有的管控政策下,对于一些特殊的购房群体,给予了特殊的政策对待,恰说明政策的人性化,有助于保障部分购房者的购房权益。

第二、此类政策的细节发布,也使得购房者会仔细进行对照。若是符合购房资格和条件,那么预计后续会积极购房,以防范政策变动的风险。

第三、深圳此类做法也说明了一点,在坚持既有调控政策严厉性的同时,也要注重各类购房者的实际需求,要防范政策出现误伤,进而真正发挥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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