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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刑事案件「红安刑事案件」

来源:   2024-02-28 12:16:03

“电子邮箱、苹果ID都设置了密码,但个人身份等信息还是泄露了”。近日,红安警方打掉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收缴作案电脑6台、手机4部。

2022年7月,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百日行动”中获得线索:有人在红安县城租房上网,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副县长、公安局长董炜高度重视,责成副局长罗红新牵头负责,从网安、刑侦、禁毒等警种抽调民警成立专班,积极开展工作。

在上级公安网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班民警联合作战,科学分析研判,开展大量的网上网下工作,最终掌握了这一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犯罪团伙的活动情况。

7月21日下午16时30分,在位于红安县城关镇园艺社区的一出租房屋内,民警将在同一出租房内作案的4人“逮”个正着,现场扣押台式、笔记本电脑6台等作案工具。

经查,2020年4月以来,现年33岁的红安籍男青年赵某超邀约陈某焯(男,20岁,广东人)、帅某超(男,32岁,红安人)、刘某(男,25岁,四川人),4人利用翻墙软件违规接入境外网站,从大量个人电子邮箱、苹果ID中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以每条公民个人信息0.3元或者0.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网上不法分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近200万条,非法获利90万元。

目前,赵某超、陈某焯、帅某超、刘某4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在大数据时代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显得尤为重要

非法获取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且情节严重的

将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

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或者通过窃取等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链案件频发,公安机关提醒市民朋友务必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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