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西亚美悦城什么时候建好「淮滨王亚调走」
来源: 2024-01-25 12:16:01
据“淮滨网”了解,近日,一位业主在网上写给领导一封信,得到回复!具体如下:
业主发帖提问:尊敬的领导,您好!现对西亚美悦城项目有关问题向领导反映,请求领导能就如下问题能派相关部门予以核实,如确实存在违规,希望能给予处理。
(一):当初宣传买房送车位,实际让我们另外交5万称是占位费,事先并未明却告知
(二):24号通知我们收房,现场并未能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等验收合格证书
(三):如图所示,工程粗制滥造,且很多地方未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严重影响日常使用及生命安全
(四):擅自填堵大门口原有喷泉
(五)经了解,小区绿化并未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且小区内诸多设施并未按之前宣传施工,涉嫌欺骗
(六)未给小区每户分配电表水表,擅自代收小区水费电费且高于国家收费标准
(七)物业费过高且与服务不匹配
(八)当初宣传的小区大门及入户门智能锁及电子脉冲围栏等均未兑以上问题,业主多次上报物业维权,物业及开发商态度及其敷衍,请求领导为老百姓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
淮滨县委办回复:网友你好,近期关于西亚美悦城的多起留言已获悉,现回复如下:县相关部门经过详细调查,针对多起留言件反映属实和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当初开发企业宣传买房送车位,实际上另外收取业主5万元车位费的问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购房赠送车位一事并未约定。留言人应按照与物业企业签订的《车位占位使用协议》履行。已责成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车位的照明清洁费用由600元减至360元。
2.目前开发企业可为收房的业主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由于小区未经过竣工验收,暂不能为业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屋的公摊面积在合同第二章第三条中有明确约定。依据合同第四章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约定,对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房屋,留言人可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开发企业承担,并负责赔偿。已责成小区物业企业对小区所有楼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开发企业承诺,在2022年2月底之前,将小区的娱乐、休闲设施安装完毕;小区未安装入户大厅智能门锁及小区电子脉冲围栏的问题,应以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已责令开发企业尽快将小区用水移交给自来水公司,由业主自行交费。现小区物业企业承诺,赠送业主每户10方水,附加的二次供水加压费取消,如业主用水超出居民限量,所产生的阶梯费用,则由物业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