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城市建设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公告公示「夏邑县政府搬迁计划」
来源: 2023-11-08 08:17:11
公 告
万锦上上城各位业主、债权人:
关于本小区业主入住和房产登记,近期成为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也是众业主的主要诉求。夏邑县城市建设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经过认真调研,根据省政府有关精神,并报县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完善烂尾工程办理房产登记。为此通告如下,请予积极配合。
一、各位已经依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应于2019年12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票据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本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登记,等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二、各债权人应于上述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明、债权凭证(包括借据、公证债权文书、法院诉讼文书、仲裁裁决书)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上述地点进行登记,同时书面说明债权已经部分受偿的情况(如有),待偿债方案确定后统一实施。
三、各债权人以为了担保债权实现但无真正购买意向而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根据所占有的商品房,应当退回给开发企业;但其债权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应于上述时间登记相关债权信息。
四、尚未依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无偿占有本小区商品房的各类人员,请于上述时间到物业公司书面说明情况并登记相关信息,形成或者退出、或者购买的最终意见。
五、各债权人为索债或者其他人因各类纠纷擅自占有的商品房应予退出。
六、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付清购房款的业主,请在登记相关信息时自觉付清尚欠尾款。
七、原已通过司法机关诉讼和执行的债权人,也应进行债权登记,统一解决司法程序中查封商品房的相关问题。
八、问题楼盘的处置工作,将会全面依法进行,公平保护业主、债权人和开发商各方的利益。
九、本次实施的宽松政策具有明确的时效性,业主如因拖延而致逾期无法办证,后果自负。
以上内容,请相互转告。
夏邑县城市建设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