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小学招生简章「重庆29中划片招生范围」
来源: 2023-11-04 10:16:04
广饶街道教育办、开发区教育办,局属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为做好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市、县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常住居民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保持划片招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源均衡。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定的班额标准和各学校现有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人/班,初中不超过50人/班。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以及2018年延缓入学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五年级毕业学生。今年全市继续启用冻结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的权限,即不足六周岁的学生不能注册小学一年级学籍。
三、招生范围
(一)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1.团结路以东、人民路以南、月河路以西、迎宾路以南、民安路以西、乐安大街以北、孙武路以西、花苑路以北、兵圣路以西、潍高路以北区域内常住居民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2.区域内居民小区:西苑小区、怡景苑、馨苑名家、清风小区、翠湖小区、明月小区、正和小区、贵和苑、渤海尚城、华东尚城等。
3.户口在开发区钟家村的常住村民直系子女。
(二)广饶县实验中学招生范围
1.团结路以东、广兴路以南、孙武路以西、綦公路以南、民安路以西、乐安大街以北、孙武路以西、花苑路以北、兵圣路以西、潍高路以北范围内常住居民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2.区域内居民小区:西苑小区、同和小区、怡景苑、馨苑名家、清风小区、翠湖小区、明月小区、贵和苑、正和小区、惠泽园、渤海华府、渤海尚城、华东尚城、御景花园、渤海经典、大海经典、巴黎庄园、青青家园、清华家园、尚能时代等。
3.户口在开发区东康村和西康村常住村民直系子女。
(三)广饶县同和小学招生范围
1.团结路以东、广兴路以南、长安路以西、广平路以北、正安路以西、迎宾路以北、月河路以东、人民路以北范围内常住居民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2.区域内居民小区:同和小区、惠泽园、渤海华府、同悦小区、御景花园、同泰小区、渤海经典、大海经典、巴黎庄园、青青家园、清华家园、尚能时代、四季花城等。
3.户口在广饶街道的安家、任王、前燕、后燕常住村民直系子女;户口在开发区东康村和西康村常住村民直系子女。
(四)广饶县第二实验小学和广饶县英才中学招生范围
1.迎宾路以南、民安路以东、乐安大街以南、孙武路以东、花苑路以南、兵圣路以东、潍高路以北、顺安路以西、广颖路以南、长安路以西范围内常住居民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2.区域内居民小区:渤海御苑、渤海明珠、阳光花苑、渤海阳光、东方丽景、乐民小区、华泰威尼斯、金岭水岸华庭、丽景豪庭、怡馨园、锦湖家园、亿丰国际、荷塘月色、尊悦广场、凯泽翡翠城、金岭壹品、信义领秀城、梧桐印象、凯泽翡翠郡等。
3.英才中学可招收:户口在广饶街道的朱家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和安家、任王、前燕、后燕常住村民直系子女。
(五)广饶县兴安小学和广饶县兴安中学招生范围
1.綦公路以南、长安路以东、广平路以南、正安路以东、迎宾路以北、长安路以东、广颖路以北、顺安路以西区域内的常住居民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2.区域内居民小区:新城花园、凯泽名苑、康居花园、中南世纪城、大海丽苑、泰和家苑、碧桂园、中南熙悦等。
3.户口在广饶街道的莲花村常住村民直系子女。
(六)弹性招生暂定区域
1.孙武路以东、乐安大街以北、民安路以西、迎宾路以南范围内常住居民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就读小学的可以到县兴安小学或县第一实验小学报名,就读初中的可以到县兴安中学或县实验中学报名。(正和小区、贵和苑)
2.孙武路以东、迎宾路以北、民安路以西、綦公路以南范围内常住居民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就读小学的可以到县兴安小学或县同和小学报名,就读初中的可以到县兴安中学或县实验中学报名。(惠泽园、渤海华府)
3.正安路以东、乐安大街以北、长安路以西、迎宾路以南范围内常住居民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就读小学的可以到县兴安小学或县第二实验小学报名,就读初中的可以到县兴安中学或县英才中学报名。(渤海御苑)
4.团结路以东、綦公路以北、孙武路以西、广兴路以南范围内常住居民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可以到县实验中学或开发区乐安中学报名。(同和小区、青青家园、清华家园、尚能时代等)
5.安家、任王、前燕、后燕常住村民直系子女就读初中的可以到开发区乐安中学或县英才中学报名。
6.实行弹性招生区域居民子女入学就读期间两校之间不予转学。
四、时间安排
8月5日 组织招生工作会议、招生人员培训
8月6日 各学校制定招生简章,报县教育局审核
8月7-10日 各学校印发简章、招生宣传
8月11-13日 各学校组织招生报名登记
8月16-22日 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报名信息资料复审
8月25日后 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材料审核要求
1.县城区常住居(村)民和县内镇街进城购房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⑴《户口簿》(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⑶《房屋所有权证》(证件抵押的须带本人身份证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原件)或者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
户口在县城区招生范围内,由于父母无房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且实际共同居住的(到居住地小区物业或居民委员会开具共同居住证明,不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由居住地招生范围学校做好登记,县房管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集中审核。
2.县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⑴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证;⑵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⑶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租房者经营地点限城区招生范围内);外来投资人员提供县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务工人员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租房者务工地点限城区招生范围内)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 (不需要开具证明,由居住地招生范围学校做好登记,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集中审核)。
小学学籍不在我县的外来人员子女升入初中一年级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原就读学校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学籍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家长要按学校的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提供完备准确的入学材料。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 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执行。
5.申请延缓入学的需到招生服务范围学校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病例等材料,县教育局审批。
6.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5-16日。县启慧教育学校招收全县走读的适龄自闭症和智障学生。
7.至2019年年底前未交房的小区,暂不列入局属学校招生范围。购房户可在户口所在镇街学校报名就读,交房入住后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8.村庄已拆迁安置的,到安置区所在招生范围学校报名;已拆迁但安置房尚未交工需租赁房屋的,提醒家长应在安置区附近租房,到安置区所在招生范围学校报名。
9.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回执)”,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10.在城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房屋租赁许可证报名,应按登记房产地址报名入学。
11.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六、措施要求
1.加强宣传。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县城区划片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向招生范围单位印发招生简章(包括学校简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流程、报名时间和地点),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各单位要将《致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所属学校招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小学,由需升入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每一位学生家长阅读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回执”单由幼儿园或小学按照班级收回,留存备查。
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好教育形象。安排法律意识强、招生政策熟、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接待工作,认真宣传和耐心解释招生政策,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分类做好记录汇总,报名结束后汇总上报县教育局,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2.强化领导。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优先保障当地常住居民和符合外来人员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用假证件、假手续获取入学资格和年龄不足而提前入学等问题。
许多招生敏感问题涉及的村庄、社区分属广饶街道和开发区,各局属学校需提前与广饶街道和开发区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招生过程中,两镇街应提前介入,明确职责,坚持原则,担起应负的责任,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正确引导工作。
学校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由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对户籍、劳务合同、社会保险、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出具假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退回,确保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严肃纪律。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识大体,顾大局,准确把握并不折不扣地执行招生政策,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招生、乱收费现象。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收招生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跨招生区域乱发招生简章。按照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对入学新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入学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把好报名材料审验关口,进一步完善入学材料审核责任制度,入学材料审核经办人要在相关材料上签名,承担相关工作责任。要建立入学跟踪随访制度,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问题材料,应安排专人入户随访,并进行随访登记,随访人员与学生家长现场签字确认。学生入学后,学校要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
县教育局将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根据入学材料核查或群众举报督查的情况,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学校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凡查实招生工作人员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东营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