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保障性住房「安阳铁西规划」
来源: 2023-10-29 14:16:33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7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安阳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明确到2025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22%,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中心城市力争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汤阴县、内黄县建成国家级园林县城,实现国家级园林县城全覆盖;中心城市建成区供热普及率达到100%,中心城市和县级城市建成区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8%以上、90%以上;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30%以上县级城市达到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标准。
《规划》内容划重点:
严格管控建筑高度。结合区位、功能分区等划定不同的建设高度控制区,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应相对集中布局,并与城市规模和空间尺度相适宜。严格管控住宅建筑高度,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26层。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
持续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摸清剩余棚户区底数,做好棚改在建工程工作安排,重点探索城中村综合整治模式,“由拆转治”;进一步加大县城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力度,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逐步推进”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棚改在建项目建成交付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所有列入2011年—2020年省计划的城市棚改项目力争到2023年底前建成交付80%以上,2017年前的项目全部建成交付。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公租房管理,落实“一证通办”政策,利用公租房管理系统和公租房APP实现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租金交纳等功能。
建立公租房小区可持续运营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构建法制化、科学化、人性化的后期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数字化建设,促进各部门、跨行业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促进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公租房管理服务融合,带动公租房管理水平和效率持续提升,提高公租房保障对象满意度。推动公租房小区基础设施智能化,运用人脸识别系统实现公租房小区运行监控智能化。健全公租房退出机制,合理引导不符合条件的承租家庭退出住房保障制度。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和项目认定管理等各种配套文件,搞好政策宣传、调查研究,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模式和计划,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可将部分富余安置房、市场房源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尽快形成有效供给。“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万套左右,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优化房地产供应结构。以供需匹配为目标、弹性供地为原则,综合供求关系、配套成熟度等因素实现供地有保有压,合理确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比例。综合考虑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人口变动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统筹商业与办公用地供给规模和布局,分区域精准供地。建立健全房地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深化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建立完善房屋交易价格定期发布机制。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将自有住房或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的房源向社会出租,提供专业、规范的住房租赁业务。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序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建立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金合理可控,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形成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
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推动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信等多部门协同的住房租赁联合监管机制,完善租金、押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主体诚信、社会监督的住房租赁市场机制,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行业经纪机构的监管,统筹推进涉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聚焦住房公积金主业,充分发挥制度保障基本刚需职能。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发挥信用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缴存,采取灵活多样的缴存提取模式,建立缴存贡献与贷款权利相匹配的存贷挂钩机制。拓宽资金使用渠道,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根据安阳租金水平,及时调整提取额度,合理确定提取频次,简化提取要件,提高提取的便利性。
支持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优化服务方式,坚持网上网下、线上线下服务并重,持续推进“两厅三化”建设。完善网上大厅功能,提升综合服务平台效能,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建立集约高效的信息化基础体系,提高数据系统抗风险能力。
抓住新基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采取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价格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调动社会资金、产业资本、市场化基金多元投入城乡建设。积极申请发行专项债券,用好用足债券资金,加强债券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债券资金使用,提高发债资金效率,真正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投资的积极作用。
规范实施PPP项目,加强进入运营期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政府融资平台整合和市场化转型升级步伐,支持融资平台做大做强。筛选具备投资回报预期的优质项目并建立项目库,集中推介,吸引民间投资。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