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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人才引进购房补贴发放「湖州租房补贴怎么申请」

来源:   2023-09-09 16:16:27

日前,记者从湖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湖州市出台了《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和《湖州市本级大学生就业补贴实施办法》,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多支持。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租房(生活)补贴每月最高1500元

《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明确,今年1月1日后来湖创业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非本市户籍的专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且在湖州市未购房的,可给予租房(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 1500 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 1000 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 500 元/月;非本市户籍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补标准为 400 元/月;以上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以 36 个月计)。

值得注意的是,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直接留湖就业创业的,可参照全日制本科标准享受租房(生活)补贴,且不受户籍限制。

就业补贴最高每年1.5万元

《湖州市本级大学生就业补贴实施办法》规定,今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年可领取1.5 万元就业补贴;对 2019 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到其他企业(近 3 年有环境违法记录或亩均评价列入D类或被列入属地区县淘汰、整治对象等除外)就业的大学生,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年 可以领取就业补贴2500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目前,上述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已启动,符合租房(生活)补贴的申请人,可在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申报,原则上每 6 个月申报一次。其中市直和注册地在南太湖新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生活)补贴申报暂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受理;符合大学生就业补贴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区级经办机构申请。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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