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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解决纠纷 | 博白县法院成功调解17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来源:   2023-06-17 16: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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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陈家辉庭长!闹了这么多年,房子的事情终于是有着落了。”5月26日下午6时,当原告李某文等17名业主从博白县法院民二庭庭长陈家辉手中接到民事调解书的一刻,当事人会心的笑了,向法官连声道谢。而陈庭长原本紧皱的眉头也慢慢放松了,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案件由来

2014年4月28日,博白县某局与被告广西某房地产公司签订《项目开发及职工安置协议》,对被告竞得的博白县某路某号3788.31平方米土地建设“某花园公寓”。之后,原告李某文等17人与被告广西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住房安排及搬家协议书》,约定以被告动工拆除全部旧房时间为准二年内最长不超两年半完成房屋建设办好交房等,被告未能在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及办理好房产证,双方因此发生纠纷。2019年11月4日,原告李某文等17人诉至博白县法院,请求判决被告交付房屋、办理好房产证及支付违约金。该批案件在立案后交由该院民二庭审理,陈家辉庭长经过阅卷,了解到该楼盘是原县某局职工宿舍,有部分房屋已属危房,县政府决定对该单位宿舍拆旧建新安置职工,并对原有空地交由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建设。该楼盘在2014年6月份动工建设,并于2016年9月2日进行商品房预售。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2017年9月停工至今,该楼盘涉及新老业主150多户,很多业主特别是老业主在原单位职工宿舍拆除后无房居住,只能在外面临时租房居住。他们心急如焚,多次请求并上访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未果。而房地产开发商几年未曾出现,为此该楼盘部分业主诉至博白县法院,请求处理。通过对案情及当事人情况的分析预判,陈家辉庭长决定对案件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纳入庭前调解范围,调解工作正式启动。

因该批案件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陈家辉庭长多次将案件情况向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飒,分管副院长何志军汇报案情。罗院长指出该系列案件结果处理的好坏,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要从讲政治、服务大局的高度妥善予以解决。何副院长要求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注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陈家辉庭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签订的房屋安置合同和买卖合同都存在重大瑕疵,且该批系列案房屋建设历时时间长,停工多年,已频临“烂尾楼”状态,关注人群广,社会影响大,如果仅凭双方签订的安置协议就案办案,也许案结事未了,不但满足不了业主的诉求,反而会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调解过程是艰辛的,由于双方当事人请的代理律师一个在南宁,一个在广州,召集一次很不容易,特别是春节后受疫情的影响,无法接触双方当事人,更多采用电话、微信的方式进行沟通。调解协议几易其稿,双方不断提出新的调解方案,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陈庭长凭着一颗执着的责任心,一股韧劲,不轻言放弃,终于促成双方就房屋交付时间、迟延交房违约金等多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该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得以妥善化解,不仅解决了17户业主的后顾之忧,依法维护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也使该楼盘停建了三年多而得以重新复活,从而更大程度上免于形成“烂尾楼”的风险,消除了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隐患,有力维护了辖区的稳定和谐,为辖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陈莹 江秀萍

审核: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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