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市\\「生孩子早产需要救济可以找什么部门」
来源: 2023-06-07 18: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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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日报讯(记者周雨农)日前,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高安)项目负责人艾华康向本报投诉,2014年6月,临川建设集团承建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LED封装、照明及显示屏建设工程的厂房及附属设施,该项目系高安市重点招商项目,坐落于高安市工业园杨家湖项目区内,总合同价约1.7亿元人民币。2015年3月,全部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按合同约定,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85%以上的工程款(1.4亿元左右),截至2014年年底共支付了4千多万元工程款,此后分文未付。整个工程到2015年年底才竣工。更为奇葩的是在整个工程没有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就在高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所有的(10栋)房屋产权证,并在银行贷款数千万元。
艾华康:工程没有验收就已办好产权证
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高安)项目负责人艾华康告诉记者,在打官司期间,他才知道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工程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分别于2014年12月、2015年1月、2015年3月把10栋房屋的产权证全办好了,并向银行贷款数千万元。
艾华康向消费日报记者介绍,该项目是高安市招商引资重点工程,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占地近300亩,于2014年6月开工,他公司承建了该项目的宿舍、车间、两栋别墅等,共10栋房屋,总建筑面积128000平米,建至2015年11月,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扫尾工程由他们自己做,并从工程中剔除。之后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再也没有支付工程款,导致他公司至今拖欠农民工工资数千万元,使他公司举步维艰、面临绝境。
2栋别墅
车间
艾华康说,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公司于2016年2月把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告到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整整一年,2017年1月25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西临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95148754.53元,并从2015年1月26日起至付清按5.1%计算利息。2017年7月17日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18年10月22日万载县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协调时,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应向江西临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本息近1.15亿元人民币。
1月14日,消费日报记者驱车前往高安市祥符镇杨家湖工业园进行现场调查,在江西科慧明光电产业园内,车间成了停车场,看不到生产景象,有两栋车间正在装修,两栋双拼别墅经过几年的风雨显得有些陈旧,毗邻别墅是一片荒凉的空地。据门卫介绍,产业园内的车间都已租的差不多了。
高安市城建局:只办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 没有验收备案
高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监管科负责人甘爱国受访时坦诚,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是没有竣工验收备案的,按照常规来讲肯定要备案。但是因为资料不齐全,没有质量验收报告,就不满足竣工备案的条件。该负责人透露:“工业项目都是招商引资的项目,都是政府领导引过来的,有时候会打一些‘擦边球’,开发项目是严格按照这个来的,有的时候工业项目就是‘一路绿灯’的。按照法律法规,有的东西就做不了,操作过程中肯定会碰到特殊的情况。”
规划科科长胡翔告诉记者,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规划用地270亩,建筑面积27万平米,厂房19万平米,24栋,包括宿舍、仓库、产品展示厅、车间、食堂、活动中心,规划没反映出别墅,只建了一期10栋,128099.08平米,分别于2015年1月、3月办理了“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单”。
高安市房管局:没有消防、环保、工程质量验收 凭“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单”办理产权证
高安市房地产管理局权证股丁科长介绍,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共有10栋房子,办了10栋房产证,4栋在抵押状态,抵押贷款3330万元。丁科长说,办理不动产需要提供城建局规划验收用地许可证、土地证、测绘报告、测绘面积,最关键的是城建局规划验收用地许可,也就是竣工验收。企业的厂房主要是提供土地证、城建的规划验收、施工许可证等,这些材料城建局会把关,我们只要看竣工验收报告。
“高安一直以来厂房都没有消防和环保验收,只有楼盘开发有消防环保验收。”丁科长反复强调。
记者在房管局提供的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中没有找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在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高发改备字【2014】18号《关于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LED封装、照明及显示屏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中明确,“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高安市发改委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文件
记者梳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发现,上诉人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上诉请求撤销(2016)赣09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的事由与理由就是陈述江西临川建设集团高安项目部承建的全部工程没有竣工验收备案。没有竣工验收备案怎么能办好产权证?事实证明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用自己的右手打了自己的左脸,有力的证实了产权证的办理是“开绿灯”的。
部分法院判决书
部分法院判决书
据(2017)赣民终205号判决书第22页显示“……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2015年11月,5号车间、6号仓库、7号车间、11号职工宿舍、13号职工宿舍、15号食堂、17号高管宿舍、18号高管宿舍工地相继办理了竣工验收,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均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盖章……,8、9号车间没有备案表……”。
(2017)赣民终205号判决书第22页
记者调查手记:
记者通过调查,及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对法院的自我陈述都反映出高安市相关部门在履职中的严重渎职表现,2015年11月竣工的工程在2014年12月、2015年1月、3月就办好了房产证在银行贷款,显然存在暗箱操作之嫌,是利益驱使还是“领导招商引资工程”使然?
在工程没有验收备案的情况下办理10栋厂房的产权证,置政府部门的文件于不顾,高安市发改委文件明文规定该项目要“三同时”进行。工厂车间、食堂、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工程没有经过消防、环保、质量等部门的验收就堂而皇之的办理了产权证,并在银行抵押贷款数千万,置安全于不顾,难怪承建商说是真圈地假投资,1.7亿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只付4000万元工程款,银行贷款3330万元,承建商垫资1.15亿元,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真是空手套白狼,难道就像城建局工作人员说的那样,“领导招商引资的项目”不要消防、环保、安全、质量等部门验收,就一路绿灯?工程没完工优先办理产权证去银行贷款?置工人的安全于不顾?也难怪高安市房管局敢如此胆大妄为!
从艾华康提供的2015年8月24日拍的图片也可以看出,有些房屋建筑连脚手架都没有拆除,谈何竣工?
转自:微信公众号“聚焦赣鄱”(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YhpCfDGzPIrITw6j47aeQ)
编辑丨邓艺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