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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租户小孩楼顶坠落身亡诉求房东赔偿判决被驳

来源:   2023-05-30 14:16:39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7月23日于都讯(王石林 陈素)租房期间租户小孩自房屋顶层坠落身亡,租户以房东未尽管理义务,出租屋存在安全隐患为由要求房东赔偿。7月20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判决驳回原告刘某、温某要求被告李某、易某赔偿因其子身亡造成的各项损失的诉讼请求。

温某与被告李某于2012年7月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承租被告房屋一套,该居民楼共六层,分属不同业主所有。合同签订后原告温某带两小孩一直承租被告的房屋。2014年5月24日上午,温某外出加班,其子刘甲带弟弟刘乙自居住的五楼登上顶层六楼上面的楼顶玩耍。期间刘甲自楼顶围墙的缝隙处坠落地面导致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并拍摄了照片。

法院审理认为:事故现场照片显示刘甲是在钻过所住居民楼楼顶墙缝,试图凌空跨越到达相邻居民楼,或在已到达邻楼再次凌空跨越返回本楼的过程中,因踩踏邻楼楼顶摆放的泡沫箱破损,失足跌落地面导致死亡。发生事故的楼顶墙缝底部开口处距楼面尚有约一米高度,如非有意攀爬,不致发生意外,该缝隙不属隐蔽瑕疵。原告主张被告的出租屋存在隐患未消除证据不足,其主张不能成立。刘甲已过十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但其心智不成熟,脱离监护冒险攀爬是发生意外的原因,其人身伤亡与被告出租房屋不存在因果关系。在现场环境相对封闭,也没有隐蔽性危险的情况下,难以归责于居民楼业主。同时,案发居民楼属多户居民区分所有各楼层,没有证据证明楼顶归属于被告管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管理过失责任于法无据。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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