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万象汇夜市「淄博万象汇最新消息」
来源: 2023-04-10 18:16:37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改造提升适宜夜间经济发展条件的重要街区及其周边环境,积极打造充分体现区域特色的夜间经济新载体,推动商业集中区、文化创意集聚区、特色商业餐饮街区、城市或近郊旅游休闲区等夜间经济街区“点、线、面”相结合,大力提升夜间经济活力和规模,不断满足人民多层次消费需求。到2020年年底,力争全市培育和建设10个以上(中心城区3个以上)特点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消费活跃、活力十足、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夜间经济示范区域,为充分释放市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促进夜间经济时尚化、休闲化、多业态发展
《意见》指出,重点围绕商业购物、特色餐饮、文旅休闲、运动健身、网络教育等五大消费领域,强化业态引导,围绕做好提升城市活力度、时尚度文章,瞄准时代发展潮流,积极适应年轻人时尚消费、网红消费、粉丝消费等新型消费方式,加强对时尚活动、时尚产业的政策引导,促进夜间经济时尚化、休闲化、多业态发展。
为促进夜间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管理、规模适度的原则,重点围绕夜间游客集中、市民活动集聚、创业创新活跃、对市民生活没有明显影响的区域,在充分满足大众夜间消费的基础上,以增强商务人士和青年群体的吸引力、凝聚力,提升城市“时尚气质”和“活力指数”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发展适合高端商务人士、各类人才以及年轻人需求的新的消费业态、商业模式、生活业态,布局一批咖啡馆、酒吧、时尚餐厅、口袋公园和文体场馆等休闲空间,重点打造融合文化、时尚、创意、消费等元素于一体的特色商业街区,通过提升现有街区消费环境、恢复消费传统街区,规划布局新的消费领域、新的商业模式、新的生活业态等途径,优化全市夜间经济布局。
优化夜间经济空间布局
重点引导夜间经济向以下几类区域集中:商业集中区。以综合性百货商店、商业综合体、CBD、商业广场等商贸、商务功能为主导的各区县商业中心为重点,利用中心城区东部王府井、万象汇,北部新玛特、银泰城,西部义乌小商品城,淄川SM商城,博山陶琉大观园、临淄茂业天地、桓台信誉楼、周村银座等为中心的商业集中区,引导商家延长营业时间,充分满足居民和游客的购物休闲体验需求。休闲旅游区。以中心城区玉黛湖游乐园、淄川聊斋文化旅游区、临淄齐文化旅游区、博山原山森林公园、桓台马踏湖、红莲湖、周村千禧农谷、高青温泉慢城等距离城市较近的旅游景区为重点,丰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内容,拓展夜间旅游内涵,扩大夜间旅游消费规模。人员密集区。以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淄博市技师学院等高校集中地区,高新区高创中心、印象齐都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创业创新产业活跃区,新区西部金融中心商务集中区,张店彩世界,高新区汇金大厦商务楼宇集中区等高知人员密集区域为重点,集中发展商务休闲、酒吧网咖、健身娱乐、音乐书吧、特色餐饮等服务,建设符合高端白领等商务特定人群消费特色的夜间休闲区。城市休闲区。以市人民公园、孝妇河湿地公园、淄博市植物园、齐盛湖公园、高新区火炬广场、博山文姜广场等各区县城市公园、市民广场等区域为重点,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积极发展与河流、湖泊、园林环境相适应、符合环保卫生要求的相关消费业态,打造夜间经济重要增长点。消费传统区。以张店西班牙风情街、美食街、明清街、步行街,周村古商城大街、银子市、丝市街、金周美食城,博山西冶街、坤达美食城、翡翠园等各区县传统商业街区和餐饮设施为重点,在不影响市民生活、符合环保和卫生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打造贴近生活、各具特色的精品购物街区、休闲街区、餐饮街区等有效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区域。历史文化区。以蒲松龄故居、王渔洋故居、齐文化博物院等文化底蕴深厚的场馆,淄博陶瓷琉璃国艺馆、博山琉璃艺术馆、陶琉小镇、周村古商城等环境优雅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重点,充分依托历史人物、文物古迹等历史文化资源,引入适宜的服务功能,完善设施配套,营造有品质、有格调、有特色的消费环境,打造特色夜间经济亮点。文体娱乐区。以淄博市文化中心大剧院、周村海联国际动漫产业园、博山姚家峪禹王山居、聂家峪、幽幽谷特色音乐文创区等文体场馆、图书馆、演艺场所,以及各区县工人文化宫、少年宫、体校等为重点,发掘利用附属和周边的文化、体育、健身、教育等载体资源,完善配套消费功能,丰富夜间经济新内容。
优化夜间经济发展环境
适度放宽管制限定。夜间18:30后,对列入试点的区域及认定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在不影响交通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相关路面、店外广场等开展各类合法的经营促销活动,适当放宽店外宣传促销设施等的布置时间限制。对部分公共区域,可划定特定范围,引导各类经营者规范摆摊设点,发展夜市、大排档等购物餐饮业态。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在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消费。
试点区域亮化提升。对夜间经济试点区域以及认定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可以将其列入市容环境整治和亮化、绿化工程的年度重点,全面提高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为夜间经济提供明亮干净整洁有序的消费环境。允许商家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在店外适当布置广告灯箱、霓虹灯等宣传美化亮化设施,以烘托营造夜间经济消费氛围。
配套完善交通设施。合理规划夜间公交线路,适当加密重点区域公共交通夜间运行班次,适当延长公交运行时间。大力发展网约车服务,引导各类共享单车停车点向夜间经济试点区适当集中。对重点区域和试点街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进行统一调度,夜间面向社会有序开放。公安交警部门对列入试点或认定的特色餐饮购物街区,合理安排路内夜间停车泊位,以保障以餐饮购物休闲为重点的夜间人流集中消费不受交通拥堵影响。对认定街区或试点区的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点设立、道路隔离设施临时取消等具体需求,由特色街区属地街道、镇与公安部门协商优化措施。积极引导市民公交出游或短距离自行车出行,减轻夜间城市通行和停车负担。
完善商户经营配套。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确保相关经营活动规范有序、便民利民。列入夜间经济试点或认定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美化夜市街景设置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设施而非经营性用电的可接入城市路灯网,相关费用由现行财政渠道承担。
适当延长经营时间。积极引导试点街区和经认定的特色街区的各商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春、夏、秋季夜间营业时间至少延长到23时,冬季夜间营业时间至少延长到22时。餐饮休闲街区的餐馆、酒吧、休闲保健、咖啡、娱乐等企业的夜间营业时间至少延长到24时,积极培育24小时不打烊店,满足消费者对夜间消费不同时段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