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菏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 2023-04-01 14:15:50
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2022年度申请条件及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为开发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申请人在开发区辖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住房。
(五)申请人家庭没有6万元以上交通运输工具。
家庭成员2人以上(含2人),每个家庭可选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城镇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登记时间为2020年的户籍证明);
(三)收入情况;
(四)婚姻状况;
(五)住房情况(申请人及家庭所有成员在户籍所在社区出具无征收、无院落证明);
(六)家庭交通运输工具情况(一手车提供行车证和购车发票;二手车提供行车证、购车发票和车辆交易合同)。
三、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登记时间为2020年的户籍证明);
(三)劳动(聘用)合同,近一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清单;
(四)收入情况;
(五)婚姻状况;
(六)家庭交通运输工具情况((一手车提供行车证和购车发票;二手车提供行车证、购车发票和车辆交易合同)。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领取申请表时间
2022年2月16日——2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五、递交申请表时间
2022年3月1日——3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注意事项: 1、领表地址:申请人户籍(单位)所属办事处领取
2、交表地址:开发区长江路与长沙路交叉口南190米路西(机械保洁中心)
3、咨询电话:0530-6162969
特此通告
菏泽经济开发区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