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教育局招生办「2019年盘点」
来源: 2023-02-02 12:16:21
01
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规范办学行为原则。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费、免试、以户籍为主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原则。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政策,加强信息公开,完善录取工作机制。
02
报名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七年级入学对象为适龄的六年级毕业生。
03
报名方式
小学一年级新生到施教区所在的学校现场报名;小学在温州市内就读的七年级新生一律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上报名,公办初中限报一所且只能选择本施教区内的学校,否则不予以录取。另可自愿选报民办学校一所,同时选报公、民办初中的,由民办初中先行录取;小学在市外就读的七年级新生到民办初中或相应施教区的公办初中现场报名。
04
报名时间及程序
1.一年级新生报名
县城小学施教区内一年级新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施教区所在的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日。其他乡镇的一年级新生凭户籍及相关材料到相应施教区学校报名,报名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2.七年级新生报名
(1)公办初中学校报名
①以户籍、房产等为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及符合我县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于5月25至6月20日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上选报相应的施教区学校,填写提交完整的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②非施教区2019年县城小学毕业生,符合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对象,需要在县城初中就读的七年级新生,于5月25至6月20日统一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上选报“县城初中(统筹)”,填写提交完整的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泰顺实验中学或罗阳二中就读。
③在乡镇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5月25至6月20日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上选报相应的乡镇公办初中,并按要求填写提交完整的报名信息。
④在系统上报名公办初中,因报名信息不全、上传图片不清晰等原因被退回的,小学在市外就读的七年级新生,请家长携带相应材料到施教区学校现场审核,县城初中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9日,乡镇公办初中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0日。
(2)民办初中学校报名
小学在温州市内就读的七年级新生,于5月25至6月20日日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上按要求填写提交完整的报名信息;小学在市外就读的七年级新生到学校现场报名。
05
录取名单公布时间
7月20日至21日,县城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7月2日前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7月20日至21日全县公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06
招生政策与办法
2019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户籍、房产证、房产购房备案合同、房屋产权属集体性质且未办理房产证、新居民子女的顺序,采取分类分批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超出部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一)施教区学生入学
1. 入学条件:
在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或父母拥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2.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或其父母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2)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年级新生报名需提供,下同)。
(3)2019年小学毕业生学籍系统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七年级新生现场审核确认需提供,下同)。
(二)新居民子女学生入学
符合我县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当符合条件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录取;当符合条件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采取摇号、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1. 入学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父母属于环卫工人或菜农的适龄儿童、少年。
①菜农子女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菜农以乡镇和蔬菜协会上年提供的名单为准。
②环卫工人子女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环卫工人以环卫所上年提供的名单为准。
(2)父母在我县务工或经商的适龄儿童、少年。
①务工子女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其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其中一方用人单位为其缴纳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②经商子女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人必须为父母其中一方)和店面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在相应施教区范围内经商的其它有效凭证(进货发票、缴税单据等)。
③非泰顺户籍的务工或经商子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其父母其中一方在泰顺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县城施教区在县城小学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电子学籍的2019年小学毕业生。
需提供材料:2019年小学毕业生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具体详细招生政策,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县城公办小学施教区划分
一、县实验小学:自泰庆北路152号(含152号)至泰庆北路151号(含151号),经卧龙公园(山)至儒学路,经北大街、洋心街至人民路(文广新局),沿学前溪(下游方向)、南门溪(下游方向)至泰寿公路南门公路桥(登云桥)一线为界,以东北面区域(不含南塔路及以外的区域);自公园路和城北路交叉口为起点,往东至泰景路,沿泰景路往南至泰分路,经泰分路至三垟路,沿三垟路一线为界,以南区域。
二、县第二实验小学:自县人民法院(含人民法院)始,经爱民路,至泰景路一线为界,以南的区域;沙底溪为界,以东的区域自公园路和城北路交叉口为起点,往东至泰景路,沿泰景路往南至泰分路,经泰分路至东大街,东大街往东沿三垟路一线为界,以北区域。
三、实验中学小学部:新城开发区、江渡村、上交洋村、下交洋村、鹤联村。
四、罗阳镇小:自泰庆北路150号(含150号)至泰庆北路149号(含149号),经卧龙公园(山)至儒学路,经北大街、洋心街至人民路(文广新局),沿学前溪至南门溪交汇处一线为界,以西南面的区域;学前溪与南门溪交汇处向南门溪上游方向干流为界,以北面区域;自县人民法院始,经爱民路,至泰景路一线为界,以北的居民区,沙底溪为界,以西的区域;白溪村,袁家地自然村;碑排社区。
五、罗阳镇二小:南门溪为界,以西南面的区域(含南塔路,不含新城区);赤坑村,毛竹下村,南山村。
县城公办初中施教区划分
自学前溪始,上溯至泰顺中学方向干流为界,下延至南门溪干流为界。其以东区域、南院社区、洲岭社区为实验中学施教区;其以西区域、碑排社区、仙稔社区、岭北社区为罗阳二中施教区。
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67595929、67582601;监督电话:67583635。本办法由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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