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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中介费不得超出一个月租金 北京新版租房合同公开征集意见

来源:乐居买房   2022-11-08 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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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买房讯 编辑:沈韵琪 11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中强调了出租、承租住房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出租人应当认真阅读住房出租须知,承租人应当认真阅读租赁住房使用须知。根据合同中新增添的住房出租须知,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应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同时,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另外,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除抵扣租金、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外,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承租人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退还剩余押金、租金。根据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中新增添的租赁住房使用须知,承租人应当遵守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等要求。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更新也是适应信息化管理新形势的需要。根据《条例》中关于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的要求,为适应租赁合同在线签约需要,合同示范文本也删除了原合同条文中的不常用信息,例如出租人、承租人基本信息中的“邮编”,并增添了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支付的付款方式等内容。

修订完善合同示范文本,是进一步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防范住房租赁纠纷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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