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家庭放租赁补贴申请标准(须同时满足)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8-24 11:10:32
关于做好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东阁、李园、凤台、同和街道办事处:
按照青岛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住房补贴发放标准,2022年我市将继续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放租赁补贴。根据市政府要求,为确保受理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2年租赁补贴标准
我市2022的租赁补贴申请标准如下(须同时满足):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我市城市规划区(潍莱高速以南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白沙河以西,泽河以北,秦皇河以东)内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使用我市农村宅基地的家庭不得申请租赁补贴;
住房建筑面积依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定。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予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合并计算原住房面积。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380元(即年收入16560元);
申请人收入是指扣除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核定时段为申请之日前不少于6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1.工薪收入,是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从事主要职业工资以及其他从事第二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等所得收入。
2.经营净收入,是指个体或私营业主扣除经营费用后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以及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租金收入。
3.财产性收入,是指申请人拥有的动产、不动产等所得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参加储蓄性保险所得收益;从事股票投资、保险以外的其它投资行为所得收益;知识产权收入;其它财产性收入。
4.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主要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失业保险金、赔偿收入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经济补偿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等;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5. 优抚对象申请住房保障的,其依法享受的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家庭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人均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即16560元×6=99360元)。
申请人财产指调查期内申请人全部成员名下拥有的实物和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在本市所拥有的各类非住宅房屋及在其他城市所拥有的各类房屋;车辆;股票、债券等投资类财产,借出款;购买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家用电器、成套家具、金银饰物等;总计1000元以上的银行存款及现金;其他价值较高的财产。
二、申请受理程序
东阁、李园、凤台和同和街道办事处作为受理单位,负责受理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市民的申请,并做好初审工作。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平度市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2.户籍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能证明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5. 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 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
各单位在受理申请时,须同时协调本级社会事务办,根据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发起信息比对,并将比对结果于9月23日前报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B区443)汇总。
三、有关要求
1. 各相关街道要做好宣传、受理和初审工作。要严格按照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度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27号)的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对申请人员的住房、宅基地、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特别注意对申请人收入情况的核查,严格把关。不得要求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无房证明。
市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民政、公安、人社、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各受理单位上报的申请人资料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对受理、审核工作敷衍应付、出错较多的情况,将上报市政府,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 各受理单位要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电子表格模板(不得对格式做任何修改,电子模板可向房产和建筑业服务中心索取),注意申请人家庭成员关系的称谓(户主、配偶、子女三种;家庭成员只包括申请人夫妻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号码和出生日期信息必须一致。
3. 各单位要按规定做好公示工作。要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对群众的举报要立案调查,坚决杜绝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混入。公示情况要留取图片或视频资料。
4. 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出现的违纪违规情况将上报市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所在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