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越来越紧张的楼市调控,你决定好买房了吗?
来源:网络整理 2022-07-26 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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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这个十一,面对越来越紧张的楼市调控,你决定好买房了吗?今天小编整理了武汉买房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对置业武汉有所帮助!
一、限购区域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
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蓉高速以北)。
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以西、府河以北)。
长江新城起步区限购限售
1、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内(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武汉银行贷款买房,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实施存量住房限售措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3年的武汉银行贷款买房,不得上市交易;
2、扩大武汉个人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范围,在现有限购区域外,新增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部分区域(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北至江北铁路)。
二、限购政策及买房首付
(一)本市户籍
1、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3、二套房及以上
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二)非本市户籍
1、买房条件
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2、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二套房
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三、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①购房人家庭成员为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人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②购房人持本市集体户口的,凭本人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记载的发证机关所在地作为判断是否为本市户籍的依据。
③购房人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不含本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上视同为本市居民。
四、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提交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工作单位证明。
五、买房流程
1、资料核查
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向开发商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开发商上报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2、资格核查
开发商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购房人相关信息后,需在48h内反馈查询结果。在此期间,合同备案系统将锁定购房人选购的住房。
3、网上签约
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双方在正式网上签约时,购房者还需签署《承诺书》,阐明购房人已阅读限购政策内容,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
4、合同备案
开发商在网签5个工作日内,需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这个环节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合同备案上报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承诺书》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5、交易管理
交易双方持《承诺书》、《结果通知单》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
六、相关问题解答
1、拆迁户购房时,还建的住房算在限购范围内吗?
购房人家庭属房屋征收对象的,其征收协议中明确可购住房套数的,在合同备案是在征收协议上加注记,该部分房屋不纳限购范围。
2、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如何认定购房资格?
①共同购房人为同一居民家庭的,如购房人之一为非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之一为本市户籍在本市拥有2套住房的,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也不能在限购区域购房。
②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家庭分别拥有一套住房对待。
③住房共有人之间办理部分产权转移,也要先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七、不得全款优先!
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企业,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二、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不得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三、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以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等方式,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
四、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应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确保公平选择房源。
五、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应按照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在网签备案系统进行购房资格核查。不得将购房人自行提供相关住房核查资料作为购房的前置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以上违规销售行为的,我局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在整改完成前将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帐户的资金拨付。
特此通知。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9月23日
八、首套房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0-15%
目前国有四大行及其他大银行普遍首套房利率上浮10-15%,极少部分地方性小银行利率上浮较低,仅上浮5%,但额度较少。
不同银行对不同楼盘提供住房贷款时的利率上浮情况也有差异,具体情况以具体楼盘合作银行提供的政策为准。
九、部分银行规定离婚半年后才能贷款
各大银行近期出了针对离婚再买房的新规:须在离婚生效日起的半年以后才能贷款。目前,作出这样规定的有招行、中行以及邮政。另外,中行还规定,征信较差的利率在原有基础利率之上再上浮3%。
十、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目前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规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40%,且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
如果外地公积金中心接入全国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可持身份证等资料到武汉公积金任一分中心申请办理资金转入;如转出地公积金中心未接入全国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则按原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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