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1-10-01 08:38:58
近期部分地区拉闸限电,冬季能源供应是否还有充足保障?东北地区采暖要求高,如何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今冬全国最高用电负荷或将超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峰值,怎样保证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9月29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有关负责人对今冬明春能源保供热点问题作了回应。
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
供暖季能源保供工作责任重大。近期能源供需偏紧,如何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和居民用能安全?
“我们将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重点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有关负责人说。
——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保持中亚管道气进口稳定,压实责任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应发尽发。
——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推动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直保全覆盖。
——进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指导地方科学合理制定有序用能方案,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用户知情、合同约定,确保方案可执行、可操作,科学实施。坚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
——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督促电厂在供暖季前将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加快推进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储气设施注气进度,确保入冬前注满。
——合理疏导用能成本。在确保民生、农业、公益性领域用能价格稳定的情况下,严格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能源企业生产运行成本。
——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不合理用能需求,推动主要耗煤行业节煤限煤。
“今冬明春我国能源供应是有保障的,我们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该负责人说。
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
东北地区天气严寒,采暖季长,不仅居民对采暖要求高,社会关注度也高,因此,做好东北地区冬季能源保供工作责任重大、极为关键。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将加大协调力度,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
发电出力方面,组织中央发电企业结合采暖期供暖安排,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煤电机组开机水平,切实提升电力供应能力。优化电力运行方式,加强东北地区各省份统筹互济,合理调整东北地区外送电。
发电取暖用煤供应方面,实现东北三省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同时,在晋陕蒙地区选取一批条件好的煤矿列为冬季重点应急保供煤矿,在用煤高峰期阶段性释放产能,重点保障东北地区。引导发电供热企业加大进口煤炭采购力度,提前锁定资源和价格,做到应进尽进早进。
有序用电管理方面,指导东北地区在当前有序用电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确保居民、农业等民生领域用户用电不受影响。“在执行有序用电过程中,严格做到提前告知用户,鼓励和引导用户主动错峰用电,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确保电力运行平稳。”该负责人说。
全力增加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受经济稳定增长、取暖用电快速增加等因素影响,今年冬季,预计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将逐步攀升,有可能超过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峰值。
如何做好迎峰度冬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将全力增加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强运行协调调度。
据介绍,今年冬季,全国总装机将达到24亿千瓦左右,同比增加约2亿千瓦,有效顶峰负荷将再提高6000万千瓦以上,顶峰发电能力可以超过12亿千瓦以上,全国最大发电能力能够保障最高用电负荷需求。
下一步,还要做好发电用煤用气保障。提前制定冬季电力用煤用气保供方案,落实好资源和运力,做好入冬前煤炭、天然气储备,保障发电用煤用气充足供应。同时,统筹加强电力保供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重要电源电网项目建设,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充分出力,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多渠道提升电力供应能力。
电力市场交易方面,要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发电成本。指导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交易,严格落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让更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
近期,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相继发布有序用电或限电通知。该负责人表示,要科学制定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做到三个“必须坚持”。
“必须坚持‘压非保民’,严格保障民生和重要用户用电。必须坚持‘用户知情、合同约定’,确保企业对可中断负荷规模、执行条件等充分了解,组织供电企业、用户、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或协议。必须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安排有序用电,严格落实有序用电,严禁拉闸限电。”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