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发布落实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21-01-22 09:22:10
8月4日,安徽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做出调整:
一、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本次调整的政策自2020年8月10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