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 >

多措并举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次数同比减5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2020-12-14 14:39:19

据生态环境部发布,今年进入秋冬季以来,截至11月26日,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共发生6次区域性污染过程,只有2次是重污染过程,重污染过程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0%。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随着北方城市采暖季的陆续开启,从中央部委到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各省市,合力打响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52城启动重污染预警

今年秋冬季,随着复工复产不断推进,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达到年度峰值。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过程,11月中旬,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区域预警提示信息。各相关省市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共有52个城市启动预警,其中49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3个城市启动黄色预警。各预警城市按照最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根据各企业绩效分级水平,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实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努力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与此同时,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生态环境部派驻各城市的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对各地重污染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帮扶。

据初步统计,11月中旬预警期间,监督帮扶工作组共检查减排清单内企业2407家,发现有167家企业未落实应急减排要求,474家企业未制定或修订“一厂一策”应急减排预案,38家企业预案不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要求。其中,山西吕梁和河南开封两个城市问题比较突出,未落实减排措施的企业占比分别为32.5%和20.5%。

重点区域加码防治力度

作为全国PM2.5浓度最高的两个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均为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期间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5%以上。根据生态环境部此前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全面完成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生态环境部明确,在今年采暖季,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要基本完成平原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基本建成无散煤区。各城市还需要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此前更早的10月13日,山西省省长林武在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议上表示,要全面完成试点城市国家备案改造任务,实现平原地区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加快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扫尾,落实好天然气(煤层气)、电力供应和热源保障措施,加强洁净煤质量管控。

10月1日至11月26日,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共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的天数为445天,比2019年同期减少94天,减少17.4%;比2015年同期减少231天,减少34.2%。优良天数增加了9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2.1%,比2019年同期升高了5.9个百分点;比2015年同期升高了14.8个百分点。

重点行业加强监管

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一直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限产减排的重点。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2020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2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河北省完成1.1亿吨,天津市完成1200万吨,山东省完成4000万吨,河南省完成1300万吨,山西省完成2000万吨,陕西省完成600万吨。各省(市)至少树立1-2家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示范企业。

作为钢铁重镇的唐山市发布2020年-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的通知。从限产时间来看,唐山此次秋冬限产执行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合计182天,较上年增加16天。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今年将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大到39个,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生产工艺,确定不同分级指标。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水平高的企业可不采取或少采取(停)限产等措施,环保水平低的企业则需依法加大减排措施力度。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可在严格流程认定的前提下列入豁免,在重污染预警期间可正常生产经营。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2020—2021年秋冬季是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第4个攻坚季,事关“十三五”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各地要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