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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来了,专家提出免征面积「央媒时代」

来源:   2024-02-13 08:16:22

共同富裕是广大群众的共同期盼。在房地产领域,如何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是关系到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过去20年来,许多城市的房价上涨了四五倍,房产价值的差距成了有房者和无房者主要的资产差距。央行有数据显示,我国持有2套住房以上的家庭占比41.5%。以房价2万的二线城市为例,拥有2套100㎡房产的人和无房者的资产差距,就在400万左右。

从2016年至今,楼市迎来严厉调控,除了限购、限售等常规措施外,还有三道红线、二手房指导价等规定,但一二线城市的房价依旧涨多跌少,只有房产税这种持有环节的税收才能触动投资者的核心利益,提高多套房者的持有成本,所以这些年来,房产税也成为许多刚需群体的殷切期盼。2011年,重庆和上海就开始了房产税试点,但税率较低,只有0.4%-0.6%,主要针对新购住宅征收房产税,而且都有免征面积,导致征收范围不够宽,对整体影响仍相对较小。

房产税真要来了?央媒定调

房产税的消息,一直不绝于耳,2020年底,社科院就曾发布报告建议,楼市火热的城市应当率先开征房产税。2021年5月,财政部、住建部等四个部门召开房地产税试点工作座谈会,再次引发人们对房产税试点的关注。但是这些消息都是“只听楼上响,不见人下来”,何时房产税能全国铺开,成了大众关心的问题。

2021年10月27日,经济日报发文《共同富裕需要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其中提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2021年10月15日,《求是》杂志发文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工作”。

央媒频繁发声,表明房产税已经箭在弦上了,在共同富裕的背景下,房地产税有了新的意义,合适的征收方案将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有房者和无房者之间的差距。

而10月23日重要会议关于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则是一锤定音了。这标志着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改革又进入新的阶段,房地产税立法也不远了。

专家提出免征方案,超过或多交上万元

在共同富裕的背景下,房产税应当如何征收呢?

2021年11月15日,中国新闻周刊发布《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税收定位和征管难点》文章,上海财经大学博导范子英教授认为:①房产税要保障基本的居住需求,所以会有免征范围,可以是免征面积,也可以是免征套数,这个税种涉及的家庭数量是20%以下。②房产税会采取累进税率,房子数量越多,税率越高,可以发挥税收再分配的作用,巩固“房住不炒”的目标。③房地产税试点会对存量房产征税。如果只对新购住房征税,有失公平。④房产税是持有环节的税收,只要还在持有,不管是新房还是存量房,都在征税范围之内。

按照专家的建议,房产税主要针对多套房者征收,会有免征范围,大部分只有一套自住房的家庭,不必担心税费负担了。因为央行有数据显示,我国持有2套住房以下(不含2套)的家庭占比58.5%。那么,那些41.5%持有2套住房以上的家庭中,一部分人要考虑税费负担了。

关于免征面积还是免征套数的选择,如果普遍采用免征套数,可能引发假离婚避税现象。如果一个家庭拥有一套500㎡的豪宅不在征收范围,另一个家庭拥有2套70㎡小户型却在征收范围,显然不能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财科所专家张学诞认为,可以借鉴上海的免征方案,根据住房面积设立免征线,人均60平方米以内免征,税率在0.2%-1.2%区间。一个四口之家的免征面积就是240平方米,足够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但如果超过面积过多,按照全国房价均价计算,就会有上万元的税费负担了。2021年上半年全国平均房价在10000元/㎡左右,如果一个四口之家有600平方米房产,按照1.2%税率计算,一年就要缴纳税费43200元。在房价动辄五六万每平方米的一线城市,多套房者的持有成本就更高了。可以看到,业内普遍认为房产税会有免征面积,只有一套小户型的家庭不必过于担心。

总结:2021年以后,房地产税试点具有两重意义,其一,可以压制各方对于房价上涨的预期,房价向下调整的可能性提高,强化人们“房住不炒”的观念,降低投资者的购房需求,拥有多套房的居民家庭释放出闲置的房源,降低空置率,优化住房资源的分配。其二,当多套房者持有成本增加之后,会尽可能出售手中多余的房源,住房市场供应增加之后,刚需群体买房更容易,而房产税又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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