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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年邓小平提议降低房屋高度 邓榕:爸爸个子矮 让房子也变矮啊

来源:   2023-11-23 18:16:24

1978年1月,邓小平因为十一届三中全会马上要开了,便在北京做视察调研,调研过程中,邓小平只感慨北京市民的房子不够大。

于是邓小平仔细看了看住房,突发奇想道:“层高能不能降低一些,把面积搞得大一些?”

这时候,邓榕却忽然开了个玩笑:“爸爸你不能因为自己的个子矮,也得让房子变矮啊。”

邓小平因为他的身高,常常被身边的人调侃玩笑,没想到因为房子的事情又被小女儿邓榕调侃了一次。

这玩笑看似天真有趣,却是绵里藏针地否定了这个提议,邓小平一听,若有所思,笑了笑没有说话。

其实让房子“变矮”,也是个权宜之计。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一些制度的原因,老百姓们住房紧张,国家财政又吃紧,没有太多钱给大家建房子。

那怎么办呢?在投资的钱一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将住房面积扩大。

建筑设计师们依照邓小平的设想,为住宅标准设计了一套新图。

总体思路就是,将房子的高度适当降到2.53米,同时让每一户多出来1.5平米的面积,保证每一户拥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同时每户的总造价还省了77元。

不过这个办法,只是暂时缓解老百姓的住房问题,真正卡着住房资源的,是计划经济下的住房分配体制。

所以邓小平便亲自操刀房改,掀起了一阵住房改革的浪潮。

一.亟待打破的制度僵局

1978年10月,邓小平视察了几十栋北京新建的公寓住宅楼时,忽然问身边的同志一个问题——居民住房可不可以成为商品。

之所以这么突兀一问,是因为邓小平之后的这句话——“我这几年也还有点积蓄,想买套房子给朴方。”

想为补偿自己的孩子一套房子,可谓是人之常情,可奇怪的是,邓小平这句话说出来,场上却没人敢搭话,空气仿佛凝滞了一样。


当然,邓小平关心的不只是自己的孩子,还有全国的老百姓。

在当时,计划经济已经实行了将近三十年,国家一直高喊“公有制”,城镇职工想自己建房,买一套房子,会被看做搞“私有制”。

其实在当时中国的大环境下,“市场”本身就被看做“私有制”的代名词,想要做市场买卖就不容易,何况房地产呢?

房地产这个概念,那时的老百姓当中便很少提及,而大家习惯上也没把房子当商品,遑论什么买套房留给孩子之类的,这也是为什么邓小平提到给孩子买房时,下面都没人敢接话。

这样的背景下,房地产资源便不容易得到开发,而当时的中国人在西方新闻中是被形容为“蚂蚁”的。

因为大家住在一个相当狭小、破旧、卫生条件堪忧的房间,憋在房间里没有伸脚之地。

近三十年间,因为观念和制度的原因,大家不管手里有没有钱,都不会花在房子上,于是用在住宅上的投资只有374亿元,平均到每个人身上还不到10块钱。

1978年的时候,大家的住宅面积不增反降,比刚建国那一年还少0.9平米。这点投资,房地产资源自然开发不出来。

比如上海有个仪表厂的会计叫杨希鸿,按说作为一个会计,住房待遇应该会好点,他们家房子不大,区区13平米,但就这么小的地方,却挤了3口人。十几年来,这一家人便在这不到1.2米高的阁楼里上上下下。

这还是个相对普通的职工,连著名的学者钱钟书和他的妻子杨绛,住的地方也不甚理想,他们夫妻二人曾在学部办公室挤了差不多三年,南北两面墙都有明显的裂缝。

可以说,当时的学者们普遍都是蜗居,并没有因为自己是学者,住房便多么宽敞,这才有了胡乔木特地写了一封“要房信”出来交给国家领导人李先念,希望国家能改变如顾颉刚、蔡仪等这些著名学者的住房问题。

著名学者们尚且如此,普通老百姓的住房自然更是紧张,对于不少人来说,能有个正经房子住甚至都是个奢望。

除了房源不足外,住房的分配也是个棘手的问题。

在当时计划经济的大背景下,住房不能买卖,而是由国家包下来,给大家进行无偿分配,并实行低租金制。

听到“无偿”两个字,不少人可能会心动,觉着国家白送不是件好事吗?但是在具体的分配上,公平性就成了个大问题。

政策毕竟是由人来执行的,是人就多多少少会有私心,这是人性使然。

政策毕竟是由人执行的,而人就容易有私心,因此在福利分房的政策下,便容易出现分配不公

当年的建设部长兼任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组长林汉雄便提到:“住房福利制使得国家支付的高额补贴,间接转化为个人的实际收入,刺激了人们多占房、占好房的欲望,助长了以权谋房的不正之风,人为加剧了住房供求矛盾。”

根据北京的调查,当地的住房分配差距是相当大的,同样是一个三口之家,有的人只能挤在一间12平米的平房里,有的却能住上一套两居室的单元房。

而二者的造价,自然天差地别,平房为50000元,楼房为5~10万元,这也是吸引不少有权者“多占房”的原因。

而对于管理费,国家或相关单位每个月都是有补贴的,平房5元,楼房18元,二者差别也不小。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每年在维修管理以及补贴相关员工的费用是相当巨大的,可在低租金的制度下,他们收到的房租却很少。如北京市六建公司为例,其一年的维修管理费达900万元,补贴75万元,而他们的房租收多少呢?只有14万。

这就意味着,为了满足这个缺口,员工们的利润必然要丢进去一部分,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可问题是,许多“羊”拔了不少“羊毛”,“羊毛”却分不到自己手里,如该公司规模足有万人,房子却只有5000户。

大家从自己身上拔了“羊毛”,却分不到“羊毛”,自然容易产生不满

这就造成了大家的怨愤和不满。

而在辽宁的国营熊岳印染厂,因为房屋分配不公的问题,数十名员工便“揭竿而起”,撬开楼里的门锁把屋子全部抢占。

武汉机床厂1988年为了搞分房,足足停产了两个月,甚至还有着急上火的人抱着煤气罐闯入厂长室,以爆破相威胁。

由此可见,当时的低租金与住房分配制度,由于其本身的不公平造成了不少问题和社会矛盾,打破制度的僵局已是当务之急。

二.打破观念的桎梏

要打破制度的僵局,观念是拦在面前的第一堵墙。

而在1980年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国第一家房地产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始悄悄酝酿起一件“胆大包天”的事情。

这家公司虽说具有破开荒的意义,但一开始也不过五个人,总经理是深圳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骆锦星兼任的,其余四个则是,财务、出纳以及两个技术员。

而他们的资产便更寒酸了,拢共就4部旧单车,一间平房和几张桌子,公司里的4万元港币的开办费也是从香港商人那里借来的。

就是在这个条件下,他们生生干出了许多公司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骆锦星这么做也确实是没辙了。

这家公司之所以开办,是为了跟香港那边的商人合作建房。

一直以来,国家包办建房都是一件负担沉重的事情,这不,骆锦星正在为两万平米的干部住房发愁。

钱究竟怎么来呢?骆锦星愁眉紧锁。

这时候,他一个香港朋友便对他说,他堂堂一个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难道要等天上掉馅饼么?既然这个身份在这儿,不妨直接出地,让那些港商出钱,房子不就可以建了吗?

一听这话,骆锦星惊愕地张开了嘴,却说不出话来。出让土地?我的天,这不是犯法么?土地商用可是搞资本主义!

可是不这样做,还有什么办法把建房的资金搞定?骆锦星纠结了。想来想去,骆锦星咬咬牙下了决心,与香港商人合作,只是得为双方的合作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46岁的骆锦星吃过见过,深谙当时的国情,他决定找一找理论根据

他和同事们翻来覆去地找,还真别说,《列宁选集》里还真就关于“住宅问题”有过相应的记载——

“……住宅、工厂等,至少是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

也就是说,我们在所谓的“过渡时期”,还是可以做房屋买卖的。骆锦星非常兴奋,当即把自己的想法反映给了市委书记张勋甫,张勋甫便给了个态度:先干着试试看吧。

只要领导答应,下面的一切就好办了。一听说骆锦星这边打算出地,一位香港老板二话不说,当即骑着自行车到深圳来谈合作,双方一拍即合。

而就在1980年元旦这天,中国第一份合作建房合同便正式诞生了。

而与此同时,邓小平也发话对住房改革作出了指示。

他的指示包括4个重点:第一,城市居民可以买房,也可以建房;第二,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第三,联系到房价要调整房租,使人们感到买房比租房合算;第四,房租提高了,一些收入低的人租不起,就要给予补贴。

领导人发话了,下面的报纸媒体自然也要开始为舆论定调。经济学家苏星在北京的《红旗》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为将要到来的改革浪潮提供了理论依据。

他认为,住宅是商品的一种,而商品本身是不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以住宅和公有制并不矛盾。没过多久,苏星又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怎样使住宅问题解决得快些》。

苏星的观点,为房改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

除此之外,《人民日报》则破天荒地刊载了一则出售房屋的消息,上面报道了吉林推广四平市建房出售经验,显然是通过实例向大众传递了一个信号——房屋真的要商品化了!

三.摸着石头过河的难题

建立好相应的理论,观念上打好了基础后,邓小平便开始放手搞实践了。

改革的重点,主要是两件事——卖房子和提高租金。

保险起见,邓小平没有直接在全国推行,而是先在一些地方试点。1982年时,邓小平先在四平、常州、郑州、沙市四地起步,而后逐渐扩大,以点到面在全国推行。

建立好相应的理论,观念上打好了基础后,邓小平便开始放手搞房改实践了


除了各地的自主改革外,1986年,国务院住房改革领导小组还在烟台、唐山、蚌埠三个城市启动了综合配套改革。

那时候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需要多试错,把每一种方法进行试验,但总的来说,就是想方设法搞来建房子的钱,通过买房的钱和提高的租金拉动住房投资和建设。

不过改革刚开始的时候,遇到了不少阻力,其中老百姓的观念问题依旧绕不过来。

要知道,那会老百姓刚从计划经济时代走过来,心里还是觉得买“私产”是越界,而且他们习惯了政府包办,突然把自由交到他们手上,他们反而有些不适应。

虽然邓小平突破了理论困境,并积极做舆论宣传,但毕竟是万事开头难,老百姓这时候还是将醒未醒,观念并非一朝一夕所能改的。

“买房就是有私产,谁还敢买房子。再说,住公家的房子,不仅房租低,水管坏了有人修,灯泡坏了有人换,干嘛要买房子。”烟台市民宫建华如此说道。

除了意愿外,购房的能力也是个大问题。因为那时候职工工资还未改革,老百姓也不像改革开放深入贯彻落实下来后那么钱包富裕,因此购房对他们而言还是有些困难。

宫建华便是如此,当时的他每个月工资才只有52块钱,可是根据烟台的试点方案,就算算上了各种优惠,但要买下一套70平米的房,也得往里面丢进去两万块钱,他那点工资吃饱饭都有点勉强,两万块钱对他而言更是个天文数字。

买房如此困难,那提高租金会不会相对好推行?

其实也难。因为考虑到当时的职工工资水平较低,因此烟台的规定是,让企业给员工按工资的29%发放住房券,以缓解提高租金的大背景下,大家交房租的压力。

不过此政策推行之后,员工的压力倒是缓解了,租金提高的压力却在实实在在来到了企业头上,压得企业有点喘不过气。

于是结果便是,不少企业纷纷抱怨,反对提高租金的政策,房屋交易也因为老百姓买不起,到处是贱卖公房的现象,试点的效果不甚理想。

房改实施之初,因为大家观念以及购房能力等原因,使得房改的效果不甚理想

社科院财贸研究所研究员、房改制度研究专家汪莉娜对此的看法是,这时候国家的制度设计还不够宏观全面,财力又不足,很大程度上把包袱甩给了企业和个人,所以造成了改革效果的不理想,有些地方的试点甚至被叫停了。

四.房改的新时代局面

不过到了90年代,房改出现了新的局面。

其实房改实施之初,我国依旧在计划经济的惯性之中,没有完全脱离出来。大家的房子依旧大量靠政府供给,且由政府承担了大量的维修管理费用。

房改实施之初,大家的房子依旧大量靠政府供给,且由政府承担了大量的维修管理费用


可是90年代,国家“包”房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当时我国已经进入了还债高峰,可是国家“包”住房,几乎是只见投入,不见回报。

联合国曾对45个国家和地区做过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国家在住宅上投入越多,效益便越高,国家便越富强。可是一到中国这里,结果却不一样了——

我国每年在建房的投入不可谓不多,每年多达300亿元,维修上补贴60亿元,可是这些钱投进去以后,却连个响都听不到。

换句话说,国家每年的住房投入,得不到一个良性循环,本身不具有可持续性,一旦发生财政吃紧,便容易出问题。而国家一碰上还债高峰,便遇到了这个槛。

不过这既是一个槛,也是一次机遇。大家对住房的需求量还是相当大的,住房也是一定要投资的,而国家既然无力包办,就只有一条路可走——变国家“包”为国家“帮”。

也就是说,居民必须得个人承担买房、维修等费用了。可是国家之前之所以包办,不就是因为居民个人承担不起买房以及维修的费用了?

不,此一时彼一时也。国家发展到90年代时,已经经历了十几年的改革开放,国民经济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不少老百姓已经具备了购房的条件了。

国家发展到90年代时,已经经历了十几年的改革开放,不少老百姓已经具备了购房的条件了

而由居民个人出资购房,便让住宅的商品化进程前进了一大步。

原来在1998年7月,房改史上非常重要的文件,即《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发布了。

这份文件标志着,中国的住宅真正进入了商品化的阶段,因为其明确规定,中国不再实行福利分房制度。

而那些想要靠国家分房吃油水的人,便失去了制度的支持,随之中国的房改史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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