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租房通过名单「不得转租是否就不得转让」
来源: 2023-10-10 18:16:28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韶萌
近日,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通知,针对网上转租公租房的虚假信息,对违规使用公租房的承租人,一经查实,将被纳入不诚信名单,五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洛阳市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租房是市、县级政府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保障对象出租的政策性住房。然而,房管部门近段时间发现,网络上有转租公租房的虚假信息,诈骗群众钱财。房管部门提醒,洛阳市公租房不允许转租、转借和改变公租房用途,市民不要听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据介绍,根据规定,对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房的、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并拒不恢复原状的,以及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行为,承租人应退回公租房。同时,房管部门将责令其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房管理档案,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承租人自腾退公共租赁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违规使用公租房的承租人,洛阳市房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保障房资格并收回所分配的公租房,同时在相关网站曝光,并列入不诚信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保障。
如果市民发现有虚假信息进行诈骗钱财的,可向房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4151008。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裴申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