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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危房改造政策「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23-08-13 14:16:5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2〕16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2〕160号)以及《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泸住建发〔2022〕124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141户,其中:农村低收入群体111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30户。本次农村危房改造需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12月竣工80%,2023年2月底前全面竣工。

二、政策对象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为经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唯一住房存在C、D级安全隐患且农户自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家庭。房屋安全性危险等级应与《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采集的信息相一致。

三、建设标准

(一)面积要求:人均不超过30㎡,1-2人户按2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不得超过150㎡,楼层数不得超过2层,不能因过度建设而返贫致贫。

(二)住房选址:符合“三避让”原则(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行洪通道)。

(三)质量要求:改造后的房屋要满足抗震设防基本要求,砖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有圈梁(地圈梁和顶圈梁)、构造柱。改造后农房应满足厨厕等基本功能需求。

四、补助标准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脱贫户C级危房改造补贴1.5万元/户,D级危房改造补贴3万元/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农村低保边缘户C级危房改造补贴1.5万元/户,D级危房改造补贴2.6万元/户。

五、审批管理

各镇(街道)按照《泸州市农村危房改造流程管理方案》,参照《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公示公开指南》,规范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审批和公示公开工作,每户对象户的审批数据均须在省“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进行,未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审批的,将无法兑付补助资金。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和省“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农村危房改造模板采集信息,建立好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符合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并提前启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的,也应按上述要求完善审批程序和档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实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建设管理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或因意外事故等造成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二)保障住房质量安全。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建筑工匠培训、房屋建设技术推广和指导;要落实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新增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在审批和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维修加固图集》和《泸州市美丽乡村住房建设推荐图集》的宣传推广,新改建房屋均应达到抗震设防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房屋建造质量和风貌品质。

(三)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密切协作,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42号)要求,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并根据自身财力状况适当增加投入。补助资金可结合实际,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统规统建实施的危房改造,应充分尊重对象户意愿,对象户同意委托统建的,镇(街道)应当指导对象户与统建施工单位签订协议,竣工验收后,可以通过“一卡通”系统补助到施工单位账户 。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要积极会同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严肃追究违法违纪问题责任。

七、其他事项

各镇(街道)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实施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对退役军人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的优抚政策,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支持范围。二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农房建设过程质量监管,堵住事故源头。三是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配合乡村振兴部门统筹考虑收入支出、住房安全情况,以及返贫风险,将符合条件的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四是做好“十四五”期间拟支持对象与“十三五”期间已支持对象的对比工作,确保对象不重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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