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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百湖花园公租房承租对象范围的通知函「证明对象的概念及范围」

来源:   2023-07-13 18:16:19

大庆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庆房发(2017) 9号

关于调整百湖花园公租房承租对象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期住建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意见》(建保[2017]111号)和省住建厅下发的《黑龙江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黑建规范丨2017]3号),为进一步扩大百湖花园小区公租房承祖范围,加快存量公租房出租步伐,市政府专題会议决定,将百湖花园小区和利民苑小区公租房作为园区配建公租房予以有效盘活。同时,市政府10届7次常务会议也明确提出优秀人才可入住百湖花园公租房。因此,现将百湖花园公租房扩面后承租范围明确如下:

一、新就业职工

(一)群体范围

1、市、区机关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新就业职工;

2、市、区属企业新就业职工(含国资委下属的城市建设投资、 交通建设投资、农业投资、客运集团、大庆宾馆、对外经济贸易、 商城集团、新技术开发、国有资产经营、城市排水、自来水、工商业投资担保、热力、府民物业和大庆新闻传媒集团、文体旅集团16家单位新就业职工);

3、市、区机关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新就业聘用人员;

4、大庆油田各企业单位新就业职工;

5、全市各银行和八一农垦大学、东北石油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新就业职工。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大庆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参加工作已满6个月未满7年;

3、在市区内无住房;

4、个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5、个人(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18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户口薄;

4、婚姻证明;

5、房屋登记信息查询;

6、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7、工资收入证明;

8、公积金缴存证明;

9、养老保险证明;

10、毕业证;

11、毕业生(干部)介绍信;

12、企业新就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二、园区内工作人员

(一)群体范围

大庆市市区范围内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复转军人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

(二)具体条件

1、持有《大庆市居住证》3年以上;

2、在园区企业内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或社会养老保险费;

3、在市区内无住房;

4、个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5、个人(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18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3、居住证;

4、婚姻证明;

5、房屋登记信息查询;

6、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7、工资收入证明;

8、公积金缴存证明;

9、养老保险证明;

10、劳动合同。

三、“双创”基地安置人员

(一)群体范围

1、来我市创业并注册的企业负责人;

2、规上企业聘用大学生;

3、“双创”基地企业职工。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大庆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或《大庆市居住证》;

2、“双创”基地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在市区内无住房。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3、户口薄或居住证;

4、婚姻证明;

5、房屋登记信息查询;

6、单位职工证明;

7、劳动合同;

8、企业负责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9、企业聘用大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

四、文化教肓等重大项目安罝人员

(一)群体范围

1、驻庆高校引进人才或专业技术人员;

2、市政府引进的重大项目工作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大庆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或《大庆市居住证》;

2、重大项目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在市区内无住房。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3、户口薄或居住证;

4、婚姻证明;

5、房屋登记信息查询;

6、重大项目单位职工证明;

7、劳动合同;

8、驻庆高校引进人才需提供高校人才文件及引进人才明细, 驻庆高校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证书;

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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