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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才引进租房补贴「湖州东部新城人才购房补贴」

来源:   2023-06-24 12:17:00

好消息!小编从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湖州市出台《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租)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湖州市本级,包括市直和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及度假区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购(租)房可以享受补贴啦。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根据实施办法,购房补贴的补贴对象需满足为今年1月1日后到湖州市本级创业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来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湖州市本级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且在湖州市首次购房等条件。

在湖州市首次购房,是指2018年1月1日后在湖州市(含三县)范围内购买的家庭第一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未在湖州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首次购房时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首次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以不动产权证为准;首次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实际来湖创业就业时间(以纳税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为准)6个月。

补贴标准按照学历划分,来湖创业或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35万元,分三年补贴到位,第一年14万元,第二年14万元,第三年7万元。来湖创业或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15万元,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6万元,第三年3万元。来湖创业或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5万元,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2万元,第三年1万元。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租房补贴对象为今年1月1日后到湖州市本级创业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来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湖州市本级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且在湖州市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并租赁住房的。

在湖州市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是指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湖州市(含三县)未购房且未享受过湖州市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租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浙江新闻 】

购房补贴怎么办理?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申报材料

(1)《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护照)、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属企事业单位招聘的,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自主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连续6个月地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首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湖州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属自主创业的,也可以提供开户行在湖州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补贴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

购房补贴按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申报。其中市直和注册地在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报由市建设局统一受理。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购房补贴申请,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对材料予以接收并登记。

(2)当月25日前申请并资料齐全的,且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一般在次月拨付第一年购房补贴资金。第二年、第三年补贴资金,经核查申请人就业创业情况并公示无异议的,分别于第一次拨付时间12个月后和24个月后拨付。

购房补贴申请须知

(1)申请人如为按揭购房的,应在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再行申请购房补贴。

(2)申请人在3年劳动(聘用)合同期内不在湖州正常工作或出现其他不再符合湖州市购房补贴申请享受条件的情形,即自动取消其后续年限购房补贴享受资格。

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租房补贴怎么办理?

申报材料

属首次申报的,需提供:

(1)《湖州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湖州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建设部门办理租房备案的相关证明;

(7)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税务部门开具的房租收款发票;

(9)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属自主创业的,也可以提供开户行在湖州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属再次申报的,需提供上述(1)、(7)、(8)、(9)规定的材料;如用人单位等有变化的,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补贴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

租房补贴按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申报。其中市直和注册地在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报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受理。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对材料予以接收并登记。

(2)每月25日前申请并资料齐全的,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一般在次月拨付补贴资金。

租房补贴申请须知

(1)首次申请租房补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实际来湖创业就业时间(以纳税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为准)。

(2)申请人应在租房合同到期或中止后申报租房补贴;申请人每次申请租房补贴月数以实际租住月数为准。

(3)申请人应在3年劳动(聘用)合同期内申报租房补贴。

(4)湖州市本级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租房补贴,出租方不能为申请人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

(5)申请人在3年劳动(聘用)合同期内不在湖州正常工作或出现其他不再符合湖州租房补贴申请享受条件的情形,即自动取消其租房补贴享受资格。

办理地点:

购(租)房补贴按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申报,其中开发区、度假区企业到市级部门受理窗口申报;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非参公)的,市属、开发区、度假区事业单位到市级部门受理窗口申报,吴兴区、南浔区属事业单位到所属区受理窗口申报。

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办理地点:

市建设局办理地点: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1楼“房改审批”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00;咨询电话:0572-2368085)

吴兴区办理地点:吴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6:30;咨询电话:0572-2559753)

南浔区办理地点: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楼住建局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6:30;咨询电话:0572-3027538)

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办理地点:

市人力社保局办理地点: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人力社保政务服务大厅“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7:00;咨询电话:0572-2052169)

吴兴区办理地点: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H幢吴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6:30;咨询电话:0572-2289375)或向企业注册地所在高新区、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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