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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垦利法院判决「山东东营垦利区」

来源:   2023-06-22 16:16:43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正义网东营1月15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艳青)“这件事也是我钻了牛角尖,我会好好休养身体,好好过日子,再也不上访了。”近日,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接访大厅,申请人吴某在执行和解协议签字后,向办案检察官说。

事情回到2020年8月,垦利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接到控申部门转来的一起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申请人吴某反映,2018年11月,她步行时被驾驶电动车的杨某撞伤,交警认定杨某负全部责任。后法院判决杨某向吴某支付共计25000余元赔偿金。因杨某拒不支付,吴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仅执行到4000余元,便终结了执行程序。吴某申请执行异议无果后,来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接访时,吴某给办案检察官尉风华留下了深刻印象:年仅36周岁的吴某行动迟缓,说话有气无力,看不到任何这个年龄应有的活力。

吴某告诉尉风华,她的生活因为这起交通事故发生了巨大改变,她患上了头部蛛网囊肿,日常活动量稍大就会头晕。她原先在一家教育机构当英语老师,收入尚可,也有一个男友。后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减少课时,收入减少,原本已谈婚论嫁的男友也离她而去。她父母都是农民,倾其所有把她培养成了大学生,母亲快70了还要为她操心受累。她把这一切的原因归结到杨某身上,认为杨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应当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并提出要向信访部门反映。

详细询问案件及申请人情况后,尉风华调取了该案的执行卷宗。经查,垦利区法院对该案执行立案后,依法查询了杨某的财产,杨某银行存款仅4000余元,与妻子共有建筑面积95平米房屋1套,无工商及车辆登记、无对外投资及股权信息、无网上理财等。垦利区法院将上述银行存款已依法扣划并发放给吴某,但因上述房屋系杨某与家人生活必需的唯一住宅,且其价值与剩余被执行款2万元相差太远不适合拍卖,故只是查封了该房产。垦利区法院也已对杨某适用了限高措施,并将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吴某未能提供杨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同意不处理上述房产情况下,垦利区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该案执行无明显违法情形。

经走访,检察官发现杨某尚有十多万外债,目前杨某和妻子都在外打工,收入很低。杨某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抚养,两个孩子都还在上学,家庭负担较重,无能力履行民事赔偿。目前证据不足以认定杨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考虑到吴某的实际困难,办案检察官将该案作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交控告申诉部门。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公开听证,2020年12月22日,吴某领取到了8000元司法救助金。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与吴某的多次沟通,也逐渐让吴某解开了心结,吴某在了解到杨某的实际困难后,和杨某达成了民事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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