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捣毁一非法转账犯罪团伙 涉案9000多万
来源: 2023-05-23 16:16:26
今年8月底,有群众举报称,居住在开平水口镇的李某有吸毒嫌疑。水口派出所接到举报后,对李某展开侦查。民警发现李某经常出入水口镇某小区两套不同楼层的房间,且房间内有多人聚集,行迹可疑。9月2日,民警发现李某又进入了该小区某号房内,立即对可疑住宅进行清查。在刑侦、禁毒等部门支持下,当天21时许,水口派出所清查小组兵分两路对两套住宅实施突击检查。民警在房内查获银行卡83张、网银U盾50个、吸毒工具2套等,控制可疑人员27人。
经初步审查,被控制的27人中有18人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案件6宗,涉案金额高达9000余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受雇于老板卢某和“阿华”,老板给他们每月一万元工资,主要工作就是帮忙转账。他们18人24小时轮转,每人“上班”12个小时。“老板”向他们提供场地、电脑、QQ号、银行卡、U盾等工具,让他们密切关注83张银行卡的信息,一旦卡内收到钱,立即通过网上银行将这些卡里的钱转到老板提供的其他银行账号里。他们每人每天最多的时候转账达100次。
目前,梁某、罗某等18人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等9名嫌疑人因涉嫌其他违法行为被另案处理。
开平警方提醒,不法分子为了将非法获得的钱财安全转移,需要大量账户作为跳转媒介,因此,衍生出了买卖或者出租个人银行卡、支付账号(微信、支付宝等),甚至公对公账号的黑色产业链。一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出租、出售账户给不法分子,间接地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记者】李霭莹
【图片】开平公安
【作者】 李霭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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