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法院庭审公开网「麻城市法院」
来源: 2023-04-06 16:16:51
黄冈新闻网 通讯员张瑾 李栋 黄美泽
2017年11月21日上午9时,随着最后一笔1200万元由麻城市国土局账户划入国有土地出让金专门账户,麻城市国土资源局诉湖北汤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地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正式宣告结案。至此,这起麻城市最大的“官告民”案圆满落下帷幕。
涉诉标的高达一亿多元,国土局坐上原告席,“官告民”;房企又反诉国土局,案情反转“民告官”……在这起罕见的纠纷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一纸调解书,又会对原被告双方和麻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近日,带着上述疑问,笔者采访了涉案各方当事人。
针锋相对,“官与民”对簿公堂
“检察院已介入,我们压力很大,6500万元土地出让金和利息一分都不能少!”庭上,麻城国土局的委托代理人态度很坚决。“政府该修的路没修,该兑现的承诺没兑现,我们当然可以拒付土地出让金!”汤地公司的负责人针锋相对。
事情缘起于2014年4月25日,汤地公司竞拍获得了位于麻城市金广大道南侧、将军南路以西的宗地地块,并签订了一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成交总价款为1.4亿元,合同还约定若未按时支付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缴纳违约金。在竞拍前一天的4月24日,麻城市湖广移民文化公园建设指挥部就该宗地作出《出让说明》,表示该宗地东侧道路将于当年7月份完成基础路基。后汤地公司依约支付了出让金7500万元,尚欠缴土地出让金6500万元。麻城国土局向汤地公司多次催要无果,于2016年7月一纸诉状将其诉至黄冈中院。
“这个案子诉讼费都是我们国土局从办公经费中挤牙缝挤出来的,希望中院一定要支持我方诉请!”麻城市国土局委托代理人向本案承办法官胡美琴表示。同时,目前全市还有多起类似案件已经起诉或正准备起诉中,很多利益方正在观望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
“截至今天,宗地东侧道路仍未修建,违约金还那么高,我们这种民营企业根本无力负担。如果法院判我们败诉,那我们只好申请破产。”另一边,汤地公司负责人委屈地说。
2016年8月22日,汤地公司向法院递交了反诉状,要求解除部分合同,退还因东侧道路未修而未使用的30970.6平方米土地,并向麻城市国土局索赔3000万元损失。
案情进一步升级,麻城史上最大的“官告民”一案又变成“民告官”,双方矛盾和分歧进一步扩大。
调判两难,既要案结也要事了
一审案件虽然有6个月的法定审限,但鉴于本案的复杂情况,是快审快结拿出裁判文书完成案结任务,还是冒着超审限、被通报的风险,尽最大可能“化干戈为玉帛”,案结事了?承办法官陷入了沉思。
通过对案情进一步的梳理和分析,承办法官观察到案件背后有三点值得特别注意的因素:
一、汤地公司开发的涉案楼盘公园•城上城前期已预售数百套,目前工程尚未完工,众多购房户反映因土地出让金问题无法办理产权证,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公园•城上城楼盘与麻城市地标性公园、“城市名片”湖广移民文化公园只隔一条街,一旦烂尾,对麻城大别山旅游城市形象、当地房地产市场稳定将产生难以挽回的损失。
三、原被告双方均表态如果判决他们败诉,一定要上诉、申诉,“官司打到底”,案件审理时间拖得越长,双方损失越大。
“宜调不宜判,案结事要了。”案件经讨论后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如果简单下判,案子虽然了了,但事情绝对没完,长期拖下去,对双方和麻城当地社会发展来说,都是不可估量的损失。根据黄冈中院今年提出的职能区位中心化发展战略,各类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围绕看得见的公平来谋划,这里的每一个“谋划”都给法官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议庭达成共识:法官的责任,不仅仅是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要把握大局,具备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能力。就本案而言,避免将当事人引入旷日持久的诉讼环节,要在诉讼环节未雨绸缪,妥善解决纠纷,防患于未然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想把原被告两方这两支“离开弦的箭”拉回来谈何容易,考虑到本案的国土局的强势地位,承办法官把目光投向麻城市国土局的上级单位——麻城市人民政府。
两级联动,诞生“法院版”调解意见
“虽然这是中院的一审案件,但是案件发生在麻城,也影响着麻城的长治久安,麻城法院积极协助责无旁贷!”在了解案情后,麻城法院院长潘敬秋的发言掷地有声。他表示,不论是从黄冈中院两级法院一体化发展战略出发,还是从维护当地社会大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出发,麻城法院都将尽一切努力积极协助中院妥善处理此案。
通过麻城法院的协助,承办法官迅速与麻城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充分沟通,从稳定社会大局、案件事实和法律法规出发,晓以利害。承办法官指出,虽然当时作出修路承诺的移民公园指挥部不是本案当事人,但指挥部也是麻城市政府设立的,代表着政府的公信力,目前东侧道路尚未修建也是事实。从审判实践特别是最高法院相关案例来看,合同约定的每日千分之一违约金确实过高,企业难以负担。希望政府全盘考虑本案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不要放弃这次化解矛盾的好机会,“放水养鱼”而不是“杀鸡取卵”。本案涉及多方的切身利益,希望麻城市政府领导敢于作为、勇于担当,把问题禁于未萌、止于未发,别让矛盾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麻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表示,政府也希望本案能顺利调解结案,企业健康发展。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在保证土地出让金本金一分不少的前提下,违约金部分可以作出调整。但因涉及国有资产和收入等敏感问题,政府不能首先拿出调解方案,且调解意见必须经市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
双方的矛盾有化解的希望,承办法官迅速与汤地公司负责人进行联系,了解企业的真实想法。“我们也不是想赖账,当初既然敢拿这块地,肯定是要给土地出让金的,但路不能永远不修,且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也实在是太高了,堪比高利贷!”汤地公司负责人坦言。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在与双方“背靠背”做工作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与麻城市法院相关人员一起认真研判后认为,在政府和企业都“松口”的有利局面下,如果因为没人先拿出调解方案而功亏一篑实在可惜。在此局势下,法院可以打破常规,率先拿出折中的调解方案,这样各方易于接受,也更利于案件处理。
2017年7月11日,在麻城法院四楼会议室,承办法官提出了“法院版”调解方案,经与各方进一步讨论,各方就完善初步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汤地公司应于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出让金6500万元及违约金325万元,麻城市政府作为担保人在其付清上述款项后启动将军南路(即东侧道路)招投标程序,各方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虽然这是一份没有签字的调解方案,却为纠纷的解决指明了方向。为表示己方妥善化解纠纷的诚意,会后,汤地公司向法院提交申请撤回反诉。
2017年7月底,方案正式提交麻城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讨论。初步调解方案能否通过,是本案妥善解决的唯一机会。这不仅体现着一方领导者的担当,也考验着地方主政者的智慧。这一刻,关注着案件发展的各方都屏住了呼吸。
时光不语,静待花开。
8月8日,一个独特的日子,好消息传来,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麻城市政府市长办公会一致通过了初步调解方案。承办法官火速赶往麻城,当晚8时,在麻城法院四楼会议室,麻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文奇、委托代理人颜远志,麻城市国土局委托代理人周吉林、项永学,湖北汤地置业公司法人代表梅银旺、委托代理人尹念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这一夜,远处的万家灯火显得格外灿烂。
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引深思
“说实话,融资时我们上了好多当,还被骗了几十万,但只要法院的调解书在,我们不愁融不到资,就算是砸锅卖铁、一分钱不赚也要先把政府的钱还了。”汤地公司负责人表示,调解协议达成后,他们千方百计筹钱,终于还清了这笔拖欠达三年之久的土地出让金。而另一方面,将军南路立项工作也正同步开展中。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至此,这起麻城最大的“官告民”案以政企握手言和圆满结束。
调解阶段,政府没有推脱、回避矛盾,而是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履行阶段,房企也没有食言,主动履行,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据悉,截至2017年11月初,涉案楼盘已销售约90%,住户们马上也可以办理相关产权证件。
“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矛盾纠纷多发期,特殊的案情、社情、民情决定了法院、法官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必须正确处理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司法的社会效果,不能脱离社会大背景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出发,这是中国法院和法官绕不过去的坎,也是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本案的圆满审结,为类似案件的解决打开了思路。而事实也再一次证明,只有主动把法院工作放到大局中去考虑、谋划,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与大局工作合拍、同步,才能真正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也只有具备和发挥这种能力,审判才会有生命力。